深圳:對引入知名品牌的運營企業最高獎500萬

中新經緯3月12日電 據深圳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12日,深圳市商務局、深圳市投資促進局關於發佈《2025年深圳商務投促領域支持政策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的通知,其中指出,支持首店、首發經濟,對引入國內外知名品牌的運營企業,每個品牌獎勵20萬元,最高獎勵500萬元;落實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獎勵,支持外資跨國公司總部企業加大在深投資。

《要點》指出:

一、大力提振消費擴大內需

(一)加力擴圍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落實國家2025年以舊換新政策,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家電、數碼產品按照銷售價格給予最高2000元補貼。推進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對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給予一次性500元補貼。

(二)穩定與擴大汽車消費。支持汽車以舊換新,對通過報廢更新方式換購小汽車給予1.5萬元或2萬元補貼;對通過置換更新方式換購小汽車分檔最高給予1.5萬元補貼。支持二手車經紀轉經銷,對二手車經銷額按照0.5%給予獎勵。

(三)推動會商文旅體融合發展。着力發展首發經濟、會展經濟、演唱會經濟等,打造城市消費營銷爆點。培育“公園+、科技+、文娛+、低空+、人工智能+”等消費新場景。支持首店、首發經濟,對引入國內外知名品牌的運營企業,每個品牌獎勵20萬元,最高獎勵500萬元。對在深設立獨立法人機構的知名品牌最高獎勵50萬元。

(四)支持消費市場主體做大做強。實施零售額增長獎勵,對零售額每增長1億元給予50萬元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落實批發、零售、餐飲企業存量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餐飲企業分檔給予獎勵。

(五)舉辦特色促消費活動營造濃厚氛圍。謀劃好“2025深圳購物季”,支持商圈、行業協會、企業舉辦系列促消費活動,安排財政資金給予費用支持。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城市促消費品牌,全年舉辦系列促消費重點活動超1500場。

二、加快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

(六)推動城鄉商貿流通融合發展。支持骨幹市場設施升級、信息化改造等,支持建設改造區域冷鏈物流基地,支持商貿流通領域物流標準化、智慧化改造,提高流通效率。

(七)建設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體系。建設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設施,提升農產品批發市場流通保供能力,支持骨幹倉儲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強化消費終端網絡網點建設,提升末端配送、應急投放能力。

(八)加快培育現代流通骨幹企業。支持傳統批發零售企業數字化轉型,大力發展現代供應鏈,鼓勵骨幹物流企業與現代農業、先進製造業、生活服務業跨界融合,構建產供銷儲運協同供應鏈,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九)完善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支持新建、改擴建廢舊家電專業型分揀中心以及包含廢舊家電傢俱等業務的綜合性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支持建設廢舊家電傢俱等再生資源中轉站點或配套設施,暢通家電消費循環。

對於上述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投資額分檔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5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資助3000萬元。

三、深化電子商務融合創新

(十)支持電商平臺企業發展壯大。實施電商平臺營收增長獎勵項目,對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電子商務平臺主體按照營業收入增長額的0.5%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300萬元。

(十一)促進網絡零售提質升級。支持網絡零售納統,落實網絡零售納統獎勵,對首次以“零售業(統計代碼F52)”統計口徑納入限額以上網絡零售額統計且達到一定規模,並於次年實現網絡零售額增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獎勵50萬元。加快培育網絡零售領軍企業,開展網絡零售大額增長獎勵項目,對年度限額以上網絡零售額增長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按照網絡零售增長額的0.5%給予最高獎勵2500萬元。

四、持續推動外貿穩規模優結構

(十二)持續優化我市外貿進出口結構。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不斷提升產品出口競爭力。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風險保障作用,支持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爲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統一購買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企業進口先進設備、關鍵零部件和先進技術,支持企業擴大大宗商品、農產品、消費品進口規模。鼓勵企業開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維修業務。

(十三)推動跨境電商持續健康發展。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應用獨立站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對獨立站項目予以最高10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在境外建設運營優質公共海外倉,不斷提升品牌出海綜合服務支撐能力。支持跨境電商陽光化轉型,不斷降低跨境電商配套服務商運營成本。

(十四)不斷深化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通關+物流”“貿易+金融”建設。推進金融服務“超市化”、國際結算“全程網辦”,賦能互聯網金融普惠化,擴大授信額度,降低利率成本。持續推廣“深港無縫清關”應用;不斷優化重大項目進口成套設備“一站式”通關服務機制,提高通關效率。

(十五)加強涉外經貿風險應對服務。依託“走出去”大講堂、助企行系列培訓等平臺,面向企業、商協會提供各類海外風險資訊和出口目的國法律、平臺規則、知識產權保護等合規專題培訓。支持企業不斷提升應對和適應外部風險的能力。

五、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

(十六)推動數字貿易加快發展。支持承接信息技術外包(ITO)和知識流程外包(KPO)等高增值型服務外包業務,培育壯大高端專業服務出口市場主體,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

(十七)提升金融服務出口能力。支持創新發展跨境金融服務,圍繞金融保險領域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準和競爭優勢的金融領域服務貿易企業,提升金融服務出口能力。對符合條件的金融領域服務貿易企業,每家最高獎勵200萬元。

(十八)建設國家服務出口基地。圍繞服務外包、文化創意、商務服務、生物醫藥、食品營養和旅遊休閒等領域,加快培育一批功能突出、品牌影響力彰顯的服務貿易園區,支持建設國家級各類服務出口基地,引領帶動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出口基地最高獎勵300萬元。

(十九)實施服務貿易企業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資助。將服務貿易企業納入出口信用保險政策範圍。對符合條件的服務貿易企業,按照實際繳納保費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給予保費資助。

(二十)支持技術出口和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對技術出口企業實際取得的技術出口額分檔給予支持,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取得國際通行資質認證的服務外包企業按其國際資質認定費50%最高給予50萬元支持。對服務外包企業實際取得的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分檔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

六、推動會展業高質量發展

(二十一)支持新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展會。聚焦“20+8”產業,支持引進行業影響力強、帶動效應顯著的國內外知名品牌展會,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一次性300萬或500萬元獎勵。

(二十二)支持培育專業展會。支持符合我市“20+8”產業佈局的專業展會,對符合條件的新落地專業展會項目給予培育期資助,每個展會每年資助上限50萬元,累計最高150萬元。支持本地展會做大做強,對在我市專業展館舉辦的專業展會項目按照展會面積給予不同梯度場租補貼。

(二十三)支持展會參加認定認證。支持展會、機構參加認定認證,對經認定爲“深圳市品牌展會”的展會給予50萬元獎勵,對通過全球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展覽或機構給予15萬元獎勵。

(二十四)支持在深舉辦國際性會議。對定期在深舉辦、符合條件的國際性會議,按照其實際投入場租費用的50%、境內外專業媒體廣告費用的30%最高給予資助100萬元。

(二十五)支持組團參加市外國內展會。支持我市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對組織本市企業參加市外國內展會的展位費、裝修費、配套經貿活動費、承辦費等給予最高80萬元資助。

七、進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

(二十六)落實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獎勵。對2023年度、2024年度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分別達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含金融業、房地產業企業)根據不同行業類別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的3%、2%或1%予以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5000萬元。

(二十七) 支持外資跨國公司總部企業加大在深投資。對經認定的廣東省外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深圳市跨國公司總部企業,且2023年度、2024年度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分別達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跨國公司總部企業予以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八、鼓勵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二十八)鼓勵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承接境外建設工程項目。支持企業以承接系統集成項目、提供綜合解決方案等方式參與境外政府、民用設施建設和服務,帶動產品、成套設備、技術和服務等輸出,對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的境外建設工程項目按其完成營業額予以分檔獎勵,最高獎勵200萬元。

(二十九)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合作。對企業在境外開展投資或者承包工程項目的前期法律、技術、商務和投融資諮詢等服務費用,銀行貸款利息,海外投資保險保費,省級境外經貿合作區基礎設施建設、園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以及組織園區招商活動的推介費用按照50%給予支持,最高資助2000萬元。

(三十)支持我市企業赴境外參展。對赴境外參加重點支持展會的企業按照實際發生展位費的50%給予最高60萬元資助。聚焦跨境電商出口、外貿產品標準國際合作等重點領域,提供更多公共產品服務,鼓勵各類企業“拼船出海”拓展國際市場。(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