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車輛牌照稅減免 竹市1.1萬輛車符合資格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凡身心障礙者持有駕照且擁有車輛者,或無領有駕照,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內親屬所有供身障者使用車輛,免徵牌照稅。(王惠慧攝)

家住新竹市的李姓男子2年前因車禍導致行動不便,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爲方便就醫與復健,李妻購置1輛小客車每年須繳牌照稅1萬1230元,今年初收到簡訊提醒,可申請免徵牌照稅,最初以爲是詐騙,後來上網查詢才發現資格已放寬,最後順利申請覈准,成功減免9414元稅額。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凡身心障礙者持有駕照且擁有車輛者,或無領有駕照,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內親屬所有供身障者使用車輛,免徵牌照稅。(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稅務局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規定,凡身心障礙者持有駕照且擁有車輛者,或無領有駕照,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內親屬所有供身障者使用車輛,免徵牌照稅,每一身障者以1輛爲限。

此外,考量部分身障者因個人、家庭或經濟因素,無法以本人名義購買車輛,但實際生活上卻經常使用共同生活家人名下的車輛,財政部進一步放寬有駕照無車輛身障者,得比照無駕照身障者,以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障者使用的車輛,申請免徵牌照稅,每名身障者仍以1輛車爲限,且免徵金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cc級距的稅額爲限,自用小客車最高可免徵1萬1230元。

稅務局說明,李男雖領有駕照,但車輛是登記在太太的名下,且供載送李男復健就醫使用,符合有駕照無車輛身障者,以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障者使用之車輛,申請免徵牌照稅規定。

目前新竹市享有身障免徵牌照稅的車輛計1萬1530輛,減免金額達1億500萬元,因應免稅條件的放寬,稅務局針對領有駕照的身障者發送簡訊通知計1769件,已有241件完成申請。稅務局提醒,因牌照稅是按使用日數計算,請符合資格者儘速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