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交鋒!女子首度網聊即「裸借」4萬 男未匯款被控詐欺
臺南市張姓男子透過IG及LINE認識1名女子,對方向他借款4萬元,並配合手持身分證拍攝裸照作爲抵押,但女方傳送裸照後,因張男遲未匯款,經報警提告詐欺起訴,但被臺南地方法院判處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張姓男子透過IG及LINE認識1名女子,對方向他借款4萬元,並配合手持身分證拍攝裸照作爲抵押,但女方傳送裸照後,因張男遲未匯款,經報警提告詐欺起訴。不過,張男截圖舉證否認答應「裸借」,曾要求與女方見面籤借據纔會借錢;法官認爲,女方第一次在網路聊天即向張男借錢,多數人都會懷疑是詐騙,張男的說詞符合常理,判處無罪。
去年4月24日張男在IG追蹤1名女子,同年4月30日該女子發了1則類似有金錢困難的限時動態,張男嘗試與對方聊天后,女方聲稱她因車禍及欠別人錢,要跟張男借4萬元,並傳送她手持身分證的裸照作爲抵押。但因張男收到裸照後,並未依約匯款,女方於是向警方報案,臺南地檢署也依詐欺罪嫌起訴。
不過,張男主張,他真的有想要借錢給對方,但也想要跟對方見面認識,並籤借據好有個保障,甚至不排除用性關係來抵債,不然他的4萬元借出去也是拿不回來;還強調,當初並沒有講好說只要對方傳裸照給他,他就借4萬元給女方。
臺南地院認爲,女方提出與張男的LINE對話截圖內容,就女方於去年4月30日0點39分傳送她手持身分證拍裸照之前,張男雖傳送其他女性手持身分證遮點拍裸體的示範照片,疑似有意接受女方拍攝裸照作爲借款擔保,但參考雙方前後的討論內容,張男仍有表示要與女方見面、確認是否爲本人,又持續試探雙方直接性交易的可能性,張男是否願意借款與女方、女方需如何提供擔保,雙方仍在討論階段,因此張男是否有向女方表示「僅需傳送自拍裸照」,就願意立刻借款4萬元給她,仍有疑問。
法官還說,雙方第一次聊天是在當天深夜,之前並無交情,並非在網路持續聯繫聊天的朋友,現實生活中也無任何接觸,張男第一次與女方聊天時,對方立刻以出車禍、欠別人錢有急用理由,欲向他借款4萬元,又主動表示願意以拍攝裸照傳送給他的方式「裸借」,多數人都會對其真實身分存疑,懷疑此爲詐騙手法。
此種僅聊天10餘分鐘即向不認識的網友借款,並主動表達可傳送自拍裸照作爲擔保的方式,與一般正常向熟識親友借錢,或提供具流通性財產價值的物品作爲擔保向民間金融單位借款,並籤立本票、借據、支付利息等方式不同,本即容易讓人懷疑對方是否有意欺詐,並抱持更爲謹慎態度。
法官認爲,縱使對方傳送裸體自拍照,在現今網路虛假美女圖氾濫、深僞技術已有相當發展狀況下,裸照拍攝對象是否確實爲本人,根本難以分辨;縱使裸體照爲真,對於債權人而言,若以持有裸照要脅還款,往往使債權人淪爲恐嚇、違反個資法的刑事被告,在合法範圍內對於自身債權的保障效果有限。
此外,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僅能證明張男有與女方商討是否借款4萬元給對方,難以認定張男在無意願借款的狀況下,卻向女方謊稱配合手持身分證拍攝裸照即會借款4萬元,有施用詐術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