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自償率遭檢討 新北城鄉局長:政府要當青年最重要依靠
新北市土城員和社宅。記者葉德正/攝影
社會住宅被認爲是解決居住正義解方之一,不過審計處點名新北市透過舉債融資籌措興建經費,目前有營運收益的新店央北、土城員和社宅營業收入、年度盈餘均不足償還債務本息,加上近年營建成本飆升,市府又依承租戶可負擔能力訂定租金分級制,住宅租金收入勢必會再減少,不利社宅永續。
城鄉局強調目前房租、商鋪加上停車場收入,扣除本金、利息後收支爲正,城鄉局長黃國峰說,除了持續透過多元方式方式取得平衡成本,「政府是年輕人最後且重要的依靠,社宅政策絕對會持續去做」。
內政部統計,新北市已完工社宅有9574戶,興建中有1萬330戶,不過審計處指出,新北市以舉借長期債務方式取得資金支應興建成本,已營運產生收益的社會住宅有新店央北及土城員和2處,舉借金額分別爲33億元、21億元,但2處社宅去年度營業收入、年度盈餘均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
審計處也說,興建中社會住宅面臨原物料及人工價格攀升,新北市自2024年起改依承租戶可負擔能力訂定租金分級,從原本弱勢戶市價64折、一般戶8折,改爲依照住戶能分級,弱勢戶最低可降到3到5折,如無其他財源挹注,將加劇自行興建社會住宅債務償還壓力。
城鄉局指出,新北社宅融資計劃均經公債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定期檢視財務自償性,償還主要財源是以住宅單元、店鋪及停車場租金爲收入來源,目前新北各處社宅舉債利息落在2%左右,收入扣除本息都爲正數,償債並無落後,平均償還年落在50-60年。
城鄉局強調,爲平衡社宅興辦財務,已採取新建社宅共構停車場,停車單元由停管基金參建與合作,並透過容積獎勵方式鼓勵民間捐贈社會住宅,以零成本方式取得社宅,平衡興辦成本,並持續爭取中央社會福利預算支持,城鄉發展基金在這些措施挹注後,若仍有餘裕可以提前償還。
城鄉局說,爲保障弱勢族羣居住權利,去年起新招租及續約社宅按承租戶可負擔能力,以分級租金方式計收租金,未來租金將依最低生活費調整而檢討,與市價無關,後續更將配合中央依住宅法發佈的租金計算方式收取租金。
「政府是年輕人最後且重要的依靠,社宅政策絕對會持續去做」,黃國峰表示,發包成本會一直增加,但透過多元取得社宅方式,這些節省的成本都能透過大水庫理論平衡收支,市府會持續興建社宅,照顧更多需要的民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