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出庭 鄭文燦自嘲復胖了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左)涉貪污案,昨天首度進行審理程序,鄭在律師陪同下快步入庭。記者陳恩惠/攝影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任桃園市長時涉貪收賄,桃園地院歷經年餘準備程序,昨首度進入實質審理,檢辯針對關鍵證人廖力廷進行交互詰問;辯方採凌厲攻勢,試圖瓦解證人證詞的可信度、五百萬元究竟是政治獻金或賄款,均對鄭文燦的判決結果深具影響,也成全案攻防重中之重。鄭文燦出庭,但未表示意見。

鄭文燦案源自檢調偵辦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其中九點一二公頃農地變更疑涉不法,檢調監聽廖俊鬆過程鎖定鄭文燦涉案。

鄭文燦律師團鎖定廖力廷於調查局的供述內容前後不一,指二○二四年六月到案時,於偵訊筆錄上連續七次將交付給鄭文燦的五百萬元稱爲「政治獻金」,質疑調查官於誘導與法律重塑下,讓他改口變更證詞爲「賄款」。

廖力廷坦承,曾送五百萬進鄭文燦官邸,當時自己認知「給政治人物金錢就叫政治獻金」,直到調查官向他解釋貪污治罪條例,分析「單純送錢」與「要求回報(對價關係)」的差別,才理解這筆錢是因要推動土地變更案而交付,進而改口承認這筆錢的性質應屬「賄賂」。

辯方質疑廖力廷記憶力指出,他在筆錄自稱「記憶力很差」、「長期服藥」,恐影響證詞。廖力廷迴應,服藥較虛弱,但不至於影響對事件記憶,對細節時間順序可能錯置,對當時交付五百萬元及與鄭在官邸見面過程等事實,並未記錯。

廖力廷說,鴻展公司當時推動九點一二公頃農業區開發案,若能採取自辦市地重劃,土地分回比例較高,獲利空間達十億元以上,坦言交付五百萬元,就是希望鄭支持土地變更。

廖力廷的證人交互詰問從早上十時起至傍晚五時卅分,由於臺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的豪華律師團也備妥厚厚問題欲繼續詰問,審判長潘政宏認爲大家都累了,諭知五月十二日上午十時續行詰問證人廖力廷,原先預定詰問證人廖俊鬆的部分則順延。

鄭文燦昨準時抵達法院,相較去年,明顯胖了一圈,他也有點不好意思地自嘲說「復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