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搶錢擾民顧人怨 NCC果然髒兮兮
中國時報社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宣佈,從國外攜帶或進口「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需按件繳納審查費,簡單講,就是自國外購買藍牙3C用品要向NCC繳費,1件750元,形同額外收取的「3C關稅」。此舉引發民衆強烈抗議,國民黨直言這簡直就是搶錢搶瘋了,儘管行政院表示NCC會調整,但NCC只說會針對收費對象、數額進行周延估算後檢討調整,沒有撤回的意思。
過個水就收錢 民怨炸鍋
NCC宣佈要收取「3C關稅」後,民衆隨即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連署,要求上述NCC新規定應排除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該連署1天就達標,超過5000人,可見民怨之深。這是近年來NCC各種荒唐作爲中,最快引發輿論炸鍋的事件;對此,NCC做了補充說明,但仍堅持收費。
NCC近日公告修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要求任何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3C產品,包括耳機、鍵盤、滑鼠、手機、平板、筆電、數位手錶、PS5、Switch遊戲手把、XBOX、Meta VR裝置等擁有藍芽功能的設備,不論網購或自行帶回,也不論價值多寡,只要通過海關,每件都要收750元的審查費。
民衆批評這項新措施極爲擾民,變相增加民衆的經濟負擔。有民衆指出,既然是審查費,那麼收了錢的NCC就必須確實執行審查的工作,每一件都要拆開檢測並錄影,通過後要附上檢測影片和檢測證書,並附收據以及審查員簽名,以示負責,這纔是完整的審查過程,絕不允許NCC只是收錢,蓋章、過個水就要收750元。
在民怨爆炸下,NCC特別解釋,爲了維持國內電波秩序,才實施這項措施,且僅限郵寄自用2部以下才須繳納審查費,若是民衆出國自己隨身攜帶回國的射頻器材,5件以下不需繳審查費用。看似NCC放寬規定,但還是有不少矛盾。
其一,因爲NCC所定的收費範圍很廣,有民衆隨身攜帶的3C產品很容易就會超過5件。此外,一旦超過5件,那是從第6件開始收費還是連同前5件一起收6件的審查費呢?NCC都沒說清楚,要知道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其二,既然NCC強調會訂此規定是爲了要維持國內電波秩序,避免不符合我國無線電頻段及發射功率規定之射頻器材於市面上流竄,干擾警察、消防、機場等無線電通訊,影響社會安全等等,那麼爲什麼自行攜帶的在一定數量下不必繳費,網購或郵購的產品就要按件繳費,難道自行攜帶回臺5件3C藍牙產品就沒有影響國內電波秩序的問題?NCC的邏輯到底是什麼?
不該管的亂管 不務正業
其三,即使要收費,爲何統一每件750元、而非依據產品價格或其他標準差別收費?買1件上萬元的VR裝置跟1個200元的滑鼠,都收一樣的審查費,這樣合理嗎?NCC根本就是想搶錢又怕麻煩,就採取了最省事的一口價收費法;儘管NCC爲降低民怨,10日表示願考慮調整收費方式,但是在收費標準還未確定前,就先通知民衆有待繳的審查費,這種做法也實在相當無腦。
其四,NCC近日表示,因預算被砍且委員人數不足,將影響114年上半年廣電事業共37家執照屆期換髮作業,其中臺視、中視、華視這老三臺及公視等4家無線電視事業執照將在今年6月30日到期,NCC威脅指出,若無法換髮執照,恐怕頻道將會被斷訊停播。
然而,目前NCC僅有3名委員,竟然還可以針對數量龐大的3C進口產品進行收費審查,看來NCC也沒有人力吃緊的窘境。有人認爲,NCC此舉真正的目的是在打擊水貨,希望減少民衆網購。如果民進黨政府的態度真是如此,那就請訂定相關法令,讓民意來決定是否要通過這樣的規範,而不是讓NCC用這種偷雞摸狗的手段來擾民,既不公平也徒增民衆負擔。
NCC這個不務正業的打手早就顧人怨,如今只剩3位委員,也能搞出這場「750元之亂」,果然是滿手髒兮兮。國民黨高喊「撤回政策,停止搶錢」,行政院即時緩頰表示NCC會採取合理措施,但NCC似乎還不能體察民意,收取規費的態度不變,只說會再評估後調整。NCC如不自覺儘快撤回審查費新規定,就等着被裁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