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三街道一鄉鎮!濟寧市任城區發佈最新擬徵地公告

近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寧市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本次公告涉及李營街道、二十里鋪街道、南苑街道、長溝鎮等13宗土地。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任徵預公告〔2025〕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地塊 1:位於任城區長溝鎮濟樑公路南側、濟徐高速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長溝鎮北南田村。

地塊 2:位於任城區長溝鎮濟樑公路南側、濟徐高速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長溝鎮北南田村。

(擬徵收土地範圍詳見附件)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8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鎮)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任徵預公告〔2025〕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地塊 1:位於任城區二十里鋪街道轄區內,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二十里鋪街道胡營村、於河新村(原於白村、原河東村)、伊莊村等村及二十里鋪街道辦事處。

(擬徵收土地範圍詳見附件)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8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鎮)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徵收土地預公告

濟任徵預公告〔2025〕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決定,啓動土地徵收前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徵收土地目的爲,地塊1: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教育需要用地;地塊2、地塊4、地塊10:由政府組織實施的防護綠地、公園綠地需要用地;地塊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地塊5、地塊6、地塊7、地塊8、地塊9: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城鎮村道路需要用地。

二、徵收範圍

地塊 1:位於任城區李營街道金宇路北側、建設路西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李營街道培文社區(原苗營村)。

地塊 2:位於任城區二十里鋪街道規劃濟寧北站站前路北側、長興路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二十里鋪街道前屯村。

地塊 3:位於任城區二十里鋪街道北二環路北側、G105國道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二十里鋪街道南村。

地塊 4:位於任城區二十里鋪街道北二環路北側、G105國道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二十里鋪街道南村。

地塊 5:位於任城區南苑街道大悲庵路北側、水韻南路南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南苑街道鳳凰城社區(原韓西村、趙莊村)、水韻城社區(原郭莊村)。

地塊 6:位於任城區李營街道任慧路北側、任興路南側、共青團路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李營街道五里屯社區(原五里屯村)。

地塊 7:位於任城區李營街道任城大道北側、任興路南側、共青團路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李營街道五里屯社區(原五里屯村)、楓陽社區(原黎寨村)。

地塊 8:位於任城區李營街道長泰城北側、李營鎮小學南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李營街道李營社區(原平店村、后王村、西王村、後郝村)。

地塊 9:位於任城區李營街道建設路西側、北外環路北側、共青團路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單位:濟寧市任城區李營街道五里屯社區、濟寧市農業科學研究院。

地塊 10:位於任城區李營街道共青團路東側、任慧路北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濟寧市任城區李營街道五里屯社區。

(擬徵收土地範圍詳見附件)

實際徵收土地範圍以最終批准文件爲準。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爲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布後,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按時參加現場調查並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不能參加現場調查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不能參加現場調查且未委託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參加現場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現場調查結果,載明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本機關將視情組織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爲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擬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本機關將充分聽取擬徵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相關權利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擬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村(鎮)務公開欄同時予以發佈。公告期間如有意見建議,可向本機關及時反饋。

特此公告。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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