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就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和調整不可靠實體清單措施答問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答記者問

問:我們注意到,中美斯德哥爾摩經貿會談聯合聲明提到中方將採取或者維持必要措施,暫停或取消針對美國的非關稅反制措施。請問在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方面有何考慮?

答:根據出口管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商務部於2025年4月4日和9日分別發佈了第21號和22號公告,將28家美國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禁止向其出口兩用物項。爲落實中美經貿高層會談共識,決定自2025年8月12日起,對於2025年4月4日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的16家美國實體,繼續暫停上述相關措施90天;對於2025年4月9日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的12家美國實體,停止執行相關措施。出口經營者如需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相關規定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商務部將依法依規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將准予許可。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調整不可靠實體清單措施答記者問

問:中美斯德哥爾摩經貿會談聯合聲明提到中方將採取或者維持必要措施,暫停或取消針對美國的非關稅反制措施。請問在不可靠實體清單方面有什麼考慮?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及有關規定,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於2025年4月4日和9日,將17家美國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禁止上述企業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以及在中國境內新增投資。爲落實中美經貿高層會談共識,自2025年8月12日起,繼續暫停4月4日公告(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2025〕7號)相關措施90天,停止4月9日公告(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2025〕8號)相關措施。根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相關規定,國內企業可申請與上述實體進行交易,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將依法進行審覈,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