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痕文學」搬上銀幕叫好不叫座 《假如我是真的》當年在港禁映、臺灣票房冷淡匆匆下片
行政院新聞局長宋楚瑜(左一)在新聞局接見電影「假如我是真的」演出人員。圖爲江日升(左二起)、胡冠珍、向翎、阿倫與王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81/08/03 郭肇舫攝影)
《假如我是真的》是一部1981年上映的臺灣電影,由王童執導,譚詠麟、胡冠珍主演。本片榮獲第18屆金馬獎最佳劇情片及最佳改編劇本獎,譚詠麟更憑藉此片奪得最佳男主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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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真的》劇本改編自上海發生的「騙子事件」,由沙葉新、李守成、姚明德三位中國作家創作改編而成。該舞臺劇曾在中國各地巡演,場場爆滿,轟動一時。然而,由於內容諷刺特權階級,引起官僚高層不滿,最終遭到禁演。後來,永升電影公司負責人江日升在香港偶然接觸到劇本,深受感動,遂決定將其改編爲電影。
故事背景設定在文革後,主角李小璋爲了能夠「上調」,與懷孕的女友結婚,謊稱自己是中共「副總參謀長」李達的兒子。上海市內的高級幹部紛紛爭相迎奉,滿足他的各種要求。然而,謊言最終被揭穿,李小璋從備受禮遇的「首長兒子」瞬間變爲階下囚。臨死前,他在牆上留下「假如我是真的」六個血字,影片至此戛然而止,令觀衆不禁對中共特權階級產生深刻反思。
雖然本片深深感動了所有參與演出的演職人員,但票房成績卻不如預期。在臺灣上映僅八天便匆匆下檔,僅賺得新臺幣四百萬元,總收入未能回收宣傳成本。在香港起初也因英屬香港政府以「影響與鄰近地區關係」爲由禁止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