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立法積極推進“幼有善育”

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面向“最柔軟的羣體”,事關千家萬戶,事關黨和國家的未來,是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2022年11月,《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部將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整合立法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堅持一體化的發展思路,明確上海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實行一體規劃、一體實施、一體保障,從規劃佈局、設施建設、經費保障、人才培養等方面作出規定,落實一體化發展要求。

在設施建設方面,《條例》明確了幼兒園及其託班設施的規劃責任和建設的“五同步”要求,提出通過新建、擴建、改建以及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予以補充和完善,還規定將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設施建設作爲城市更新的重要內容,允許建設單位依法對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築高度等指標予以優化。

在體系建設方面,《條例》首次系統闡述上海托育公共服務體系的構建方式,明確托育服務形式,提出社區托育點概念,明確社區托育服務點的建設、定位和管理職責,爲有托育需求的家庭提供臨時性照護服務。明確將社區托育服務和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納入十五分鐘社區生活圈、鄉村社區生活圈和社區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內容,方便社區托育服務和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

此外,《條例》在資源規劃建設、投入保障機制、人才隊伍培養和職業發展通道等關鍵領域健全體制機制,落實具體舉措。《條例》重點完善了托育機構設立和監管制度,明確相關法律責任,解決從機構設立到事中事後監管的閉環管理。《條例》聚焦保育人員的待遇福利等痛點問題,要求按照規定配足配齊保育人員,提出相關行業協會可以定期發佈從事保育工作人員工資收入行業指導價,引導合理確定相關從業人員薪酬水平。

《條例》實施兩年多來,上海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得到進一步發展。目前,上海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99%,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佔比達84%,享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的幼兒佔在園幼兒總數的93%。同時,上海市將增加公辦幼兒園託班託位作爲每年民心工程和爲民辦實事項目內容予以推進,在地方幼兒園建設標準中明確了託班的建設數量和麪積要求,做到託班“應開盡開,能開盡開”。目前開設託班的幼兒園佔幼兒園總量的近80%,普惠性機構和普惠性託額均佔托育服務資源總量的70%,託位利用率超過90%,已基本形成以政府舉辦公辦幼兒園爲主、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和以幼兒園託班爲主體、普惠性資源爲主導的托育服務體系。

(作者繫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教育報》2025年04月09日 第04版

作者:楊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