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佈入汛 防汛責任人、值班電話公佈

6月1日,上海正式入汛,汛期至9月30日。爲進一步落實各級防汛責任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上海市防汛條例》關於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定,上海公佈各街道、鄉鎮防汛責任人名單。

編輯: 陳怡

責編: 趙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