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體育中考“免考”政策公佈!怎麼申請?分數怎麼算?

體育中考漸近,

大家最關心的就是——

如何免考?

抑鬱症可以申請免考嗎?

突然受傷必須要硬撐着考試嗎?

免考後的分數又是如何構成呢?

免考規定及成績評定

因殘、因病考生免考或緩考的規定:

1.因殘疾、傷病免修體育課且不能參加體育統一考試的考生,均應辦理免考手續。由考生及其監護人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上海市初中畢業生殘疾或傷病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並提供傷殘證(具有資質的傷殘等級鑑定機構出具)或病歷(本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由學校初審,報區教育局統一確認,相關材料由區招考機構留檔,其中申請表及審批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上述考生如身體健康狀況好轉,準備參加體育統一考試,須由考生及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附本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病歷,經學校和區教育局確認後方可參加。

2.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統一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或考點負責人簽字同意,可予以緩考。緩考者應另行參加補考,補考僅限一次。補考原則上應在15天內完成。如因傷病仍不能參加補考的學生,須辦理免考手續。

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績評定辦法:

1. 因殘疾並全部喪失運動能力,獲准免修及免考的學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其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

因殘疾喪失部分運動能力的學生,不能參加單項統一考試的項目,該單項成績按滿分計算。

2.因傷病在七、八、九年級《體育與健身》課程全程免修免考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免測的考生,其體育考試總成績按學籍所在學校日常體育考覈平均分及統一考試滿分的60%(即9分)之和計算。

因傷病在初中階段部分學期《體育與健身》課程免修的考生,其免修學期課程考試成績按學籍所在學校平均分計算,其他學期按其實際分數計算,因傷病在初中階段部分學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免測的考生,其免測學年體質健康綜合評定成績按學籍所在學校平均分計算,其他學年按其實際分數計算,因傷病不能參加統一考試,獲准免考後其統一考試成績按統一考試滿分的60%(即9分)計算。

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不能參加統一考試,緩考後仍不能參加考試並獲准免考的考生,其體育考試成績按其日常體育考覈實際分數及統一考試滿分的60%(即9分)之和計算。因傷病獲准單項免考的考生,其該項目成績按該項目統一考試滿分的60%計算。

對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認定:

區教育局對因殘、因病申請免考的考生提出的申請事由,須組織醫學專家進行統一確認,通過的考生名單須進行公示。具體辦法由區教育局制定。上述材料請各區在統一考試前彙總,並在統一考試現場指定地點擺放以備市督導組查驗。

其他免考規定:

在經認定的市級及以上體育比賽中獲得個人項目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可申請統一考試免考,通過後,其統一考試成績按滿分(15分)計算。相關考生名單經市級公示確認後,由各區教育局組織開展統一考試免考申請及實施工作。可認定免考的體育比賽項目按年度公佈。

來源:上海教育、上海中考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