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櫃標準 三大放寬
臺股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櫃買中心考量產業及上櫃審查實務作業所需,並參酌中介機構建議,已於5月19日公告修正三項上櫃審查規章,主要是放寬上櫃標準,希望吸引更多公司前來上櫃掛牌。另爲響應ESG,7月起申請登錄興櫃全面採用線上申請方式。
櫃買中心昨(21)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副總經理李淑暖指出,考量產業及上櫃審查實務作業,修正三項上櫃審查規章,包括一、放寬申請上櫃公司得因法令限制或經主管機關同意重大政治經濟環境因素影響等情事,再申請延長掛牌期限至遲不得逾上櫃契約生效後一年。
之前的規定是最多延長三個月至六個月,重大政經情勢是指例如新冠疫情、對等關稅等,但需要獲得主管機關認定。
二、放寬永續型創投公司有關投資比率之申請上櫃條件及上櫃後監理機制,即最近二個會計年度財報投資總額平均達資產總額60%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較前一個會計年度爲高。之前規定是近二個會計年度投資金額都要佔營收六成以上。
此外,考量創業投資公司本質爲長期扶植新創產業,具有評估投資期較長的特性,處分原持有投資標的後,尚需充分時間評估其他投資標的,爲避免上櫃公司倉促進行投資決策以保障股東權益,明定創業投資公司投資總額未達其資產總額60%,且未能於後續檢送之12期財報期間內(三年)改善完成者,櫃買中心對其上櫃有價證券得列爲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比以前規定放寬許多。證交所在4月已放寬前述相關規定。
三、修正不宜上櫃條款有關「大量」資金貸與他人之認定標準,使其迴歸主管機關函令定義。原本櫃買規定是資本額的10%或1,000萬元,迴歸到3,000萬元、營收1%以上、資本額5%以上,現金增資或發公司債的20%。
此外,爲落實節能減碳、ESG精神及響應無紙化政策,自7月起申請登錄興櫃將全面採用線上申請方式,並以公開資訊觀測站電子認證申報系統辦理。櫃買中心於5月至6月期間將開放發行公司可擇一採用紙本申請或線上申請,以利於7月起銜接爲全面線上作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