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陽泉城區警方發佈認領贓物公告
7月28日,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發佈一則關於認領贓物的公告,全文如下:
我局在偵辦一起盜竊案件過程中,發現自2024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在陽泉市城區、郊區、平定縣、晉中市壽陽縣、昔陽縣等地多次作案,以盜竊摩托車、偷商鋪、拉車門盜竊車內財物等方式作案二十餘起,我局依法扣押一批贓物。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財物未找到所有人。爲依法處理涉案財物,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有關規定,現予以公告招領。
一、認領物品清單
1.華爲麥芒6手機一部
2.黃山印象一品香菸五盒
3.黃山中國畫香菸一盒
4.黃金葉黃金中支香菸一條
5.黑色雅馬哈S03合成器一臺
6.黃色雅馬哈JOG ZY100T巧格踏板摩托車一輛
二、認領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止。
三、認領方式及要求
1.認領地點: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城區分局義井派出所院內)。
2.認領時間:工作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00 - 12:00,下午14:30 - 18:00。
3.認領人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認領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如爲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託書等)。
財物權屬證明:儘可能提供能證明該財物屬於您的原始憑證(如購買發票、保修卡、產品序列號、唯一性特徵照片等)。
財物詳細特徵描述:對認領財物的品牌、型號、顏色、尺寸、新舊程度、顯著特徵等進行儘可能準確、詳細的描述,描述需與公告及實際物品特徵相符。
報案證明(如有):如曾就該財物遺失、被盜報案,請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受案回執或相關證明。
4.認領流程:認領人攜帶上述材料到指定地點申請認領,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將覈對認領人身份、證明材料及對財物的描述。經覈對無誤,並確認該財物確係認領人所有且與案件無關後,依法辦理髮還手續。對於無法提供充分有效證明或描述與實物不符的,將不予發還。
四、重要提示
公告期滿後,仍無人認領或認領人無法提供有效證明的涉案財物,公安機關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上繳國庫或作其他合法處理。請認領人務必如實提供信息和證明材料。對弄虛作假、冒領財物的行爲,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聯繫人:路警官、楊警官
聯繫電話:0353-2598370
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
原標題: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關於認領贓物的公告
來源: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