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完善普惠托育服務收費政策
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完善我省普惠托育服務收費政策。
通知提出,
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收費包括基本服務費和其他服務費。
其中,基本服務費包括保育費、住宿費(僅限寄宿制);
其他服務費指在基本服務費外,在家長自願前提下,服務機構收取或代收的伙食費、牀上用品費和手工耗材費。
通知明確了
收費標準制定原則,各地制定政府指導價,合理確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上浮幅度不超過20%,下浮不限。
保育費標準可區分不同班型制定。
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已公佈托育服務機構等級評定結果的,可根據服務機構等級和成本情況制定分類收費標準。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