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馬志強決定逮捕

山西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忻州市忻府區原區委書記馬志強(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大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馬志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