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發佈禁獵管理通告,禁獵區全年禁止一切非法獵捕活動

2月11日,記者從省林草局獲悉,該局日前發佈的《關於禁獵管理的通告》,劃定了全省的禁獵區,以加強山西省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本通告自2025年2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告》明確,全省範圍內各類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經營管理的林地、省級以上重要溼地、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鳥類遷徙通道、保護小區,水庫、湖泊、河流等水域岸線管控範圍,以及鐵路、縣級及以上公路兩側1公里內等區域劃定爲禁獵區,全年禁止一切非法獵捕活動。

禁獵區內,禁止使用槍支類(射擊運動槍支、自制獵槍、電擊槍、鳥銃、射釘槍等槍械)、電捕獸器(“電貓”)、毒藥、弓箭、弩、排刺、地籠等工具,以及其他非人爲可控並直接危害陸生野生動物安全的獵捕裝置。禁止使用機動車追趕獵捕、使用鳥鳴音樂或高頻聲波獵捕、使用食物或活體動物誘捕,以及挖洞、籠捕等方法進行獵捕。禁止採集和撿拾鳥綱、爬行綱、兩棲綱等野生動物的卵(蛋)。

另外,因科學研究、種羣調控、疫源疫病監測防控、人身財產安全、航空安全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依法辦理特許獵捕證、狩獵證,並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

來源: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