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區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三級調研員陳景元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原標題:汕尾市城區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三級調研員陳景元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紀委監委對汕尾市城區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三級調研員陳景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景元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違規接受娛樂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羣衆意識淡薄,對待羣衆態度惡劣、簡單粗暴;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執法活動;貪慾膨脹,將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執法檢查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景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汕尾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景元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汕尾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