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宋振波決定逮捕

山東省淄博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市長宋振波(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宋振波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總檯記者 柴安東 張明)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