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案爆出案外案 王大陸:沒要求違法查個資

藝人王大陸(中)因閃兵案扯出偷查個資案外案,昨天由律師陪同,到新北地方法院出庭應訊。記者黃義書/攝影

藝人王大陸閃兵案爆出偷查個資案外案,新北地方法院昨首次傳喚王大陸,王否認犯罪,將責任全推給車商遊翔閔及四海幫海英堂主陳子俊,強調當時只是要找出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和與女友有投資糾紛的潘男,並未要求遊、陳等人違法偷查個資。

王大陸供稱,當時不知陳志明姓名,只知叫「黑哥」,因認爲被對方騙了三百多萬元,想追討纔會請朋友幫忙找人;後來發現「黑哥」已入獄,有向遊男說不用找了,從頭到尾沒提過陳志明姓名。

至於替直播主女友闕沐軒向潘姓男子討債,王大陸說,當初設立通訊軟體羣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只是爲了方便遊翔閔與闕沐軒聯絡;他雖讓遊男幫忙找人,但沒要遊男違法查潘男和其家人個資,潘家人相關個資和照片,都是遊男自己發到羣組向闕女回報。

王大陸律師團補充,檢察官起訴的個資法第四十一條,構成要件須爲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但王大陸涉及的兩個犯罪事實,主觀上都是爲了追討錢財,沒有不法侵害陳、潘二人權益,及客觀上致生損害告訴人的情形。

全案主要被告中,遊翔閔、陳子俊第一次開庭時全部認罪,請求法官能協助安排調解,賠償陳、潘二人損失以達成和解。至於王大陸和闕沐軒則異口同聲否認犯罪,上次開庭時闕女也供稱,自己只是要找潘男協調債務,對陳男如何取得潘家人個資並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