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主管要求女員工加班竟「襲胸猥褻」 連番上訴遭打臉將入獄

郭姓男子一再上訴都被打臉認定有罪定讞,將入獄服刑。(資料照片)

高雄市一郭姓男子利用主管身分,要求女下屬小娟(化名)加班,竟將小娟騙至倉庫,以刮痧、拔罐爲由要求她脫衣後上下其手,小娟事後感到身心極爲不適,也用即時軟體質問郭男以留下證據報警,婦幼隊偵訊後將郭男移送,地院與高等法院分院均判處徒刑1年2月;男子又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將入監服刑。

判決書中表示,被告郭男與被害人小娟爲直屬上下屬,平常因工作關係,郭男頗得小娟信任,2023年2月郭男以加班爲由,將小娟留在公司,兩人進到倉庫二樓貨櫃屋休息室後,郭男將門反鎖,勸說小娟常過敏可用刮痧、拔罐治療,要求其脫衣,但小娟明確的表示不願,又無法離開。

由於郭男仍堅持要爲小娟「治療」,小娟礙於情面只得答應並要求對方「肩膀隨便按一按就好」,豈料對方竟將雙手伸入胸罩撫摸,還要求她自己也按壓胸部,讓她覺得自己遭到侵犯,忍耐到結束後倉皇逃離公司,事後小娟以即時軟體責問嫌犯,對方亦回覆訊息表示「對不起」、「我錯了」、「對妳的傷害,不敢請求諒解」。

檢警調查後對郭男起訴,庭審中他辯稱將小娟當作自己女兒,不可能動歪心思,但一、二審法官調查均認爲,被害人對犯案過程敘述詳細確實,加之兩人事後通訊軟體中的對話,也明顯承認有犯下犯行,因此判決他有罪。郭男不死心又再上訴,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後,檢方將通知他到案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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