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超商工讀生!瞎扯啤酒被弄髒「打屁股懲罰」 惡男下場曝
▲桃園市張姓男子於去年3月晚間在八德區某超商前喝啤酒,藉故拍打女工讀生臀部挨告。(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3月間與友人在八德區某超商前喝啤酒,酒過三巡後卻趁女工讀生轉身走向櫃檯之際,藉機拍打其屁股性騷擾得逞,女工讀生事後報警處理;桃園地院審理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張姓男子於去年3月28日晚間7時15分許與友人在八德區某處超商前喝啤酒聊天,卻趁女工讀生轉身回超商內櫃檯時,趁機拍打其臀部一下,女工讀生不甘受辱,大聲斥責後報警處理,八德警方據報後將張男帶回偵訊;桃檢覆訊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張男故坦承有碰到女工讀生屁股,先辯稱是不小心碰到,事後又改口稱,女工讀生在超商噴灑不明異體,也噴到他的啤酒,自己反映時但女工讀生不理會,纔會打對方屁股一下,法官則認爲是卸責致詞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被告爲滿足一己私慾,伸手觸摸告訴人臀部,顯然欠缺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尊重,所爲誠屬不當,被告犯後未能坦承犯行,誠實面對過錯,亦未能與告訴人和解,取得告訴人原諒,法官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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