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總中尉偷蓋中校主任印章!碎紙滅證遭還原 他氣炸大罵:你慘了

三總中尉偷蓋中校主任印章,事蹟敗露還將公文丟進碎紙機。(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三軍總醫院一名中尉人事官阿宏(化名),貪圖方便,竟自行拿中校人事室主任阿雄的職官章,蓋在公文上送安全查覈。後來自知事蹟敗露,還拿回公文丟到碎紙機滅證,但還是被拼湊還原遭送辦。法院最終依行使僞造公文書罪,判處阿宏有期徒刑6月。

判決指出,2022年2月16日,阿宏當時任職於三軍總醫院人事室的中尉人事官,阿雄在三軍總醫院中校人事室主任,爲阿宏的長官。該院教學室主辦國防醫學院衛勤訓練中心「士官轉換專長班(醫務)」送訓業務。當天晚間7時許,醫務行政士將簽呈連同1月份薦訓後勤訓練中心人員名冊、送訓主官薦報表及選調受訓人員查覈名冊交付會辦。

沒想到,阿宏貪圖作業方便,明知未得到阿雄或同科室少校的同意或授權,自行跑到少校的辦公桌上,取用對方受託保管的「三軍總醫院人事室主任阿雄」的職官章,盜蓋阿雄的章在查覈名冊上的「送查者主管級職姓名」欄。

隔天上午,阿宏將查覈名冊交給保防官室專員進行安全查覈;同年月18日上午,阿宏送交上開簽呈給阿雄審覈時,阿雄發覺唯獨缺少附件三的查覈名冊而察覺有異,於是詢問阿宏,並命其先製作檢討報告。阿宏自知事蹟敗露,於是前往保防官室向專員取回僞造的查覈名冊公文,接着將查覈名冊放入碎紙機欲湮滅事證。阿雄與少校保防官回到人事室,由保防官在碎紙機找到阿宏銷燬的碎紙,拼湊後查悉上情。

阿宏辯稱,因受訓時間緊迫,安全查覈需要作業時間,「爲維護受訓人員權益,才取用阿雄職官章蓋用在查覈名冊上」。

錄音譯文顯示,阿雄質疑「我都沒有蓋章你可以送哦?」、「你確定你有送過去,那爲什麼我沒蓋章」,阿宏回「主任我就是…送查的時候直接就是…我就直接蓋主任章,然後去送查」,阿雄問「你有經過我同意哦?」阿宏答「沒有」。經過一番訓斥,阿雄直言「你慘了,你這條很嚴重!」、「你不但擅自蓋主官的章出去,還拿學姊的東西,去動人家桌上的東西」。

士林地院審理,阿宏爲職業軍人,乃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而服務於三軍總醫院之公務員,卻未能恪遵法令及職場倫理,足以損害阿雄的人事查覈權及該院對於選調受訓人員安全查覈的正確性,還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浪費司法資源,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行使僞造公文書,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