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超商夜驚魂!詭女擅闖倉庫 警盤查竟遭囂張反拍PO網

新北市三重區一間超商於(30)日凌晨發生一起令人瞠目結舌的事件。一名行徑詭異的女子,竟在凌晨3點許擅自闖入超商後方倉庫,店員發現後立即通報正在巡邏的員警。(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新北市三重區一間超商於(30)日凌晨發生一起令人瞠目結舌的事件。一名行徑詭異的女子,竟在凌晨3點許擅自闖入超商後方倉庫,店員發現後立即通報正在巡邏的員警。未料警方到場盤查時,該女子不僅拒絕配合,還氣焰囂張地拿起手機反錄員警,並將過程惡意剪輯後上傳至網路社羣,試圖誤導風向,影片曝光後瞬間引爆輿論譁然。

警方表示,今日凌晨3時10分,三重區光復路二段上的超商,當時超商店員發現該名女子在店內徘徊,眼神飄忽不定,更趁店員忙碌之際,悄然潛入非顧客可進入的倉儲區域,形跡相當可疑。店員機警地記下特徵,恰逢轄區警方巡邏經過,立即上前求助。

員警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上前對該名女子進行身分盤查。該法條明確賦予警方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對於「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得查證身分。然而,女子見員警上前,不僅拒不出示任何證件,態度強硬,更立即掏出手機對着員警反錄影,全程態度挑釁,讓依法執勤的員警相當無奈。

經員警耐心詢問與安撫,最終才順利查證該女子身分。經確認,現場並無財物損失,超商店員也表示暫不提出任何告訴,員警在完成相關資料抄登後,依規定填記工作紀錄簿備查,全案並未成案。

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呼籲,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員警依法查證身分時,得采取令其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詢問等必要措施。若民衆明顯拒絕配合,導致無法查證身分,警方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若再不願透露個人資料,警方即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裁罰,最重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執法乃爲保障全民安全,呼籲民衆應理性配合,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