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協成」兩度遭檢舉 衛生局4聲明釐清:罰6萬是因賣過期食品
▲三協成餅舖店貼出公告,因業務需求,暫時停止收件。(圖/取自「罷洪!!刻不容楷」臉書)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淡水三協成餅舖傳出因涉入罷免活動查水錶挨罰20萬,新北衛生局今(25)日再次提出四點聲明,重申「沒有開罰20萬」並還原該餅舖兩度遭檢舉、開罰情況。其中標示不實並非外傳蛋種問題,業者也坦承疏失,還在查處中,另一樁則是陳列販售過期食品遭稽查屬實,裁處6萬元。衛生局疾呼,有心人士不要惡意造謠攻擊,抹滅所有基層公衛人員的努力。
全臺「大罷免」如火如荼進行中,罷免立委洪孟楷民團「罷洪!!刻不容楷」指出,之前三協成餅舖宣佈停收連署書,原因是因爲被查水錶罰20萬,理由是食品標示不清、沒寫是鹹雞蛋還是鹹鴨蛋。
新北市衛生局昨(24)日已發佈聲明指出,「從未有開罰淡水三協成20萬元紀錄」,但仍然引發部分網友質疑,包含蛋種是否列入標示規範,甚至喊出應該用同樣標準查鮮奶、砂糖等。
新北市衛生局今(25)日再發出4點聲明嚴正駁斥。其中爭議的標示不實、蛋種問題,食藥科科長楊舒秦受訪表示,標示不實案件發生於去年9月,是因爲標示上的「鹹蛋黃」被標爲「鹹蛋」,業者也坦承員工疏失打錯,根本無關蛋種,目前全案仍在查處中,該違規依照《食安法》可處分3萬到300萬元。
該業者另一案檢舉是今年3月,內容爲販售過期食品,楊舒秦指出,衛生局人員前往稽查當下確實發現過期產品陳列販售,爲有鳳梨內餡的餅,效期已經超過5天,案情相當明確,因此依法處分6萬元。
新北衛生局聲明如下:
一、針對三協成餅舖,衛生局重申「沒有開罰20萬」!
1.去年9月案件:該店遭檢舉標示不清,目前僅至「業者回復陳述書」階段,業者亦坦承標示疏失。
2.今年3月案件:該店再次遭檢舉販售過期食品,衛生局即刻稽查,確認屬實,依食安法裁罰新臺幣6萬元。
二、公文內容源自民衆陳情,絕非衛生局自行揣測
衛生局發函給食藥署的內容,是「針對陳情人的提問」所進行的函詢程序,衛生局完全依法行政,絕無自行揣測。
三、請業者說明標示問題依據食藥署意見,內容無關蛋種,且業者坦承疏失
業者針對食藥署函覆標示部分進行陳述說明,業者回復坦承「員工疏失將鹹蛋黃打成鹹蛋」,目前全案仍在查處中,且內容與蛋種無關。
四、衛生局強調,維護民衆的健康就是第一,沒有所謂的「敏感時機」!
公務員絕對嚴守行政中立,依法公正執行職務,無論對象與時間「任何陳情案件」皆依公平、公正、客觀立場處理。請有心人士不要惡意造謠攻擊,不要「竹篙湊菜刀」胡亂編造,更不要以訛傳訛、抹滅所有基層公衛人員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