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肇事者劣跡斑斑 誰讓累犯繼續開車?
新北市三峽發生重大車禍,半毀的車輛畫面經由鏡頭傳播,讓三峽民衆愈看愈眼熟、愈看愈恐懼,原來過往已有多起該輛車違停、開上人行道、撞來撞去的惡劣紀錄,在地的網路鄉民也公開原始照片,證實是同一臺車輛所爲。
如此高風險駕駛人的駕照,不應該早就被吊扣了嗎?爲何累犯還可以開車?本來我國是有交通的「社會安全網」,利用記點制度來管理違規駕駛,這也是國家對於「路權團體」於二○二三年八月上凱道抗議的迴應;但同年十月「職業駕駛」團體在交通部繞行、抗議記點制度,因適逢大選前,交通部竟照單全收。隔年三月,行政院長陳建仁提出行政院版「不記點」草案並交付審查,最終順利出委員會並三讀通過。二○二四年六月卅日施行新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六十三條、六十三條之二,僅對「當場舉發」採記違規點數,至於「逕行舉發」案件,包括民衆檢舉、科技執法則不再記點。亦即,民衆目擊或親身經歷的違規,雖根據事實證據可以成案,但是不予記點。
記點、扣駕照確實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因爲記六點就須繳錢去上課,可以銷點數,直到不處理、記滿了十二點才扣駕照兩個月。交通部修法後卻失去了這樣的機制,實爲放縱重大高風險駕駛人。回到三峽的高風險駕駛,等於違規沒成本,繳罰款就可處理,也就是「花錢買方便」。甚至交通部主動以新聞稿迴應「二月有高齡換照」,也只是顯露監理機關的高齡換照毫無鑑別度。
三峽車禍慘案發生之後,交通部不僅開設緊急應變,還說要幫助地方政府,交通部也稱將實施三大措施,包含規畫換照年齡朝下修至七十歲、換照考試增加「實地演練」、若七十歲後繳回駕照提供TPASS補助。但交通部沒說的是,二○二四年放鬆「記點制度」跟駕照「脫鉤」的豐功偉業。
疫情期間,職業駕駛站在第一線成爲防疫英雄,但少部分的駕駛人因習慣違規所以抗議法規,交通部竟埋單;德政一出,警政系統因失去了市民過往的自救與協助,員警直接面對違規現場疲於奔命,導致超低見警率。若只能當場舉發才能記點,記點自然會降下來;果然去年惡法上路後,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李忠臺處長迴應媒體的數據顯示,新北市的違規記點下降了八成八,那麼交通安全有提升了八成八嗎?
「職業駕駛」爲了方便違規而爭取到的「德政」並非獨惠職業駕駛,而是所有不適任駕駛、高風險駕駛都雨露均沾。這也是當時立委都支持的原因;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見證了交通暴力的意志,是如何超越黨派與跨越意識形態。交通環境更加危險了,對少數特定族羣來說卻更加恣意與方便了!
你的天堂,是我的地獄。試問,失能的僅是駕駛本身,還是這個國家集體的「車本」交通暴力?每天生活在交通暴力陰影下的我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是不是要走上街頭,「你們」纔看得見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