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超徵1.3兆元! 藍盼修《預算法》:收稅超過20%政府就要發錢

▲國民黨團召開「只許政府亂花錢 不許人民小確幸」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國民黨團日前喊話普發1萬元,但財政部表示,稅課收入執行優於預期,應優先減少舉債及增加還本,並說明,政府舉借3,845億元,還債3960億元,不宜將普發現金常態化。國民黨團今(1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民進黨政府三年共超徵1.3兆元,還債僅3千多億元。爲了讓普發現金法制化,國民黨團本會期將推動《預算法》第八十一條之一修正案,讓超收稅款超過原訂的20%,政府就要還稅於民,不要每次讓人民像乞丐般跟政府討錢。

書記長王鴻薇表示,去年超徵稅收5,283億元,累積過去三年總共超徵1.3兆元,但行政院還債僅3千多億元,剩下的錢跑去哪裡了?財政部不斷強調超徵稅收要優先還債,但這麼多年從未看到財政部提出「減債計劃」,超徵稅收的錢跑到哪裡呢?

藍委賴士葆指出,110年度到113年度,政府總共超徵1兆3千多億元,只有還債3千多億元。昨日財政部發出新聞稿指出,政府舉債總共減少3,845億元,在總預算編列3,960億元還債。賴士葆質疑,按照財政部的算法,還有5千多億元跑去哪裡呢?賴士葆嚴正指出,財政部的算法是錯誤的。

賴士葆說,年度總預算已經編列還債,財政部新聞稿提到還債3960億元,指的是年度編列還債的預算,國民黨團提出的是超徵稅收,財政部怎麼可以混爲一談,還債數額算兩次?事實上,根據財政部資料,110年度預算要還債850億元,決算時還了1200億元,多還了350億元;四年下來,財政部多還了1,248億元,而四年稅收超徵高達1兆8,707億元。

賴士葆指出,爲了不能每次由立委像乞丐般跟政府要錢還給人民,於是決定法制化,在這個會期將會提出《預算法》第八十一條之一修正案,明定「該年度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至三千億元以上時,除依第七十三條規定外,應與全民共享經濟成果,還稅於民,制訂相關辦法普發現金。」簡言之,超收稅款超過原訂的20%,政府就要還稅於民,至於還多少金額,由政府來訂定。

賴士葆表示,《預算法》第八十一條之一修正案,將會是他主張優先推動的民生法案,讓普發現金法制化,同時會召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後全力推動,讓老百姓不要再像乞丐般的伸手跟政府討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