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哀歌 社救法修正卡關1年

《社會救助法》10多年未大修,衛福部去年4月雖預告修正,但法案仍卡關。圖爲民團4日到衛福部抗議。(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貧窮人口約300萬人,卻高達8成無法申請中低收入戶,得不到社會救助。《社會救助法》10多年未大修,衛福部去年4月雖預告修正,但法案仍卡關,民團指出,社救法最大爭議爲「未刪除虛擬收入」、「所得仍採家戶計算」,若不改革過時的審查規定,廣大貧窮者仍難以被接住。

「虛擬收入」(虛擬所得)又稱擬製收入,根據現行《社會救助法》,凡16歲以上、未滿65歲,沒有就學、嚴重傷病、懷孕等無法工作的狀況者,皆視爲「有工作能力」,針對有工作能力但未就業者,其工作收入依基本工資覈算,即被設算「虛擬收入」,作爲申請社會救助的依據。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共同發起人王今𬀩指出,許多貧窮者只能打零工、擺攤,月收不到1萬,基本工資打6或8折仍是高估,虛擬收入應廢除,依照實際收入審查,可參考美國採信自述收入、政府到實際工作地點查覈的方式辦理。

另一遭詬病爭議是總所得以「家戶」計算,無法個人申請。王今𬀩說,現行法規下,只要是配偶、直系血親、同一戶籍地者,資產就會被共同計入,即便早已分居、離婚、無經濟往來,也被視爲財產共享。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由於國內地下經濟多,要覈實,技術上有困難,衛福部傾向針對部分弱勢身分,採「折算制度」計算。雖然合法貧窮率僅2.3%,但加上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特殊境遇家庭等津貼,社福補助加總涵蓋率已達全國人口8%。我國以最低生活費佔可支配所得60%以下爲貧窮線標準,已優於國際。

王今𬀩批評,地下經濟不是查不到,而是沒有認真查,衛福部如同「錯殺1萬人也不願放過1人」。至於將福利計入社福補助涵蓋率,只是導致概念錯置、問題失焦。

此外,無國籍或尚未取得國籍的新住民也無法成爲低收入戶申請人。王今𬀩指出,例如因家暴離婚、撫養未成年子女,以及國籍歸化程序中放棄原國籍期間失去救助資格的新住民,希望新修法能給予他們申請豁免權。

除廢除虛擬收入、鬆綁所得以家戶計算,王今𬀩呼籲應落實國際對我國人權報告的意見,設立「無家者專法」,訂定無家者法定福利身分、制定全國性政策,積極處理跨縣市無家可歸問題;目前修法草案雖新增無家者相關條文,但改動幅度有限,無法解決根本性排除問題。

衛福部去年4月預告修正《社會救助法》,但至今未定案。衛福部社工司表示,目前仍在彙整各方意見,綜整出最有共識且可行的做法,預估1至2個月內取得共識,將草案送至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