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U vs. RSA 比一比

國內科技大廠面對國際搶才大戰,盼比照美國「限制型股票單位」(RSU)制度,調整臺灣限制員工權利新股(RSA),設計「臺版RSU」,RSU和RSA差別在哪裡?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永續創新學院院長方元沂表示,RSU或RSA都屬於員工限制型股票範疇,讓公司業績與員工報酬連動,達成激勵與留才的目的。方元沂說,RSU在國際科技大廠很常見,舉例來說,蘋果(Apple)當年就是用RSU綁定即將出任董事長的庫克,一綁就是十年。2011年,蘋果授與庫克價值3.76億美元的100萬股限制型股票,其中50萬股的限制期滿日是2016年8月24日,另外50萬股限制期滿日爲2021年8月24日,讓庫克不會在期滿前離職。

臺灣曾修改公司法,建立RSA制度,2018年修法時,也進一步優化RSA,但從未引進過RSU。

方元沂提到,RSU有三大優勢。一、對員工而言,RSU不需先出資,接近「延後交付的股票薪酬」,易於接受。二、對公司而言,制度不必建立在「即時發行受限制股份」上。三、對跨國企業而言,RSU可作爲全球一致的薪酬工具,管理不同地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