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菲劃界惹事 兩岸正上演法律戰

(圖/海巡署提供)

6月6日至10日,共5天,中國大陸交通運輸部出動福建海事局、廣東海事局、東海航海保障中心與東海救助局,派出萬噸級海事巡邏船、巡航救助船、海道測量船與專業救助船,前往臺灣東部海域。名義上是「臺灣東部海域交通專項執法及掃測」。然而,中方公佈的數字精確得近乎刻意,總航程1030浬,掃測里程1025浬,點驗過往船舶198艘次,糾正違章3艘次。

這次行動的引信,是日菲劃界談判。5月28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與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在東京發表聯合聲明,宣佈啓動兩國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的劃界談判,且談判海域就在臺灣以東。中國外交部隨即宣稱該談判「非法、無效」,主張中國在臺灣以東擁有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6月1日,中國海警岱山艦編隊首次以執法巡查的名義進入該海域,一週後,海事系統接手,行動規模隨之擴大。

「近海治理模式」就是教科書等級的既成事實操作。它不威脅,不開火,直接以「行政執法」的姿態把現狀做出來。換句話說,北京要的從來不是臺灣「同意」什麼,而是臺灣「來不及反對」什麼。每一次測試、每一份掃測里程的公告,都是在現狀上釘下一根難以拔除的釘子。

這個轉換是刻意的。軍演是例外、非典型的狀態,行政執法卻是日常狀態。北京把軍事威懾的語言,換成了交通管理的語言,包括點驗船舶、查驗標識碼、巡查錨地與海纜水域、糾正三艘次「違章」,將臺灣東部海域描述成中國交通部門的責任區。新華社更發佈影片,宣稱執法人員點驗一艘臺灣籍船舶,並要求對方回報船員人數與身分。這不是執法,是把「既成事實」一寸一寸地行政正常化。

製造管轄權的既成事實並非僅是修辭,它在國際法上有一個精確的對應物,叫做默認。一項海域管轄主張要在國際法上固化,需要三項要件,權力的行使、此種行使的連續性,以及他國的態度,而最後一項,意味着他國對該主張的承認,也就是默認。

北京的「近海治理模式」,正是在製造前兩項,公開而連續的行政執法。然後,就坐着等待第三項的發生,臺灣與國際社會的沉默。換句話說,國際社會若持續不去質疑甚至挑戰中國的過度主張,這些主張將隨時間固化,併爲中國提供反制未來挑戰的潛在法律基礎。

臺灣的迴應必須從「事後駁斥」,轉爲「持續性的非默認」。

第一,海巡量能的部署重心,必須向東部調整。東部海域過去被當成後方,如今已是管轄權競爭的前線。

第二,把吳釗燮秘書長要求商船不理會海警呼叫的立場,制度化。應與航商、保險業以及相關海事機構建立通報機制,讓中方的每一次「點驗」,都留下國際可稽覈的紀錄,這是法律上的證據保全。每一份第三方紀錄,都是阻止中國主張「連續行使且無人反對」的反證。

第三,日菲劃界談判既然是這場攻勢的引信,臺灣就應主動要求參與。外交部已表態,要求日菲不得損害臺灣權益,但被動表態並不足夠。臺灣參與日、菲漁業協議的基礎,正應以法理槓桿,把臺灣的海域權益寫進談判進程,而不是任由北京把「排除臺灣」與「排除中國」混爲一談。

「近海治理模式」是一項「既成事實」工程的命名。臺灣若只在每一次繞行之後重申主權,等於把節奏交到對方手裡,也等於在法律上,一步一步走向默認。真正的對抗不在聲明,而在制度與行動,誰的管理爲航商與國際社會接受,誰就擁有這片海域。(作者爲實踐大學會計暨稅務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