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媽騎車去天母超商前先做1事!百萬網紅看到驚呼:衝擊性太高

網紅Cheap分享,一位疑似日本籍的媽媽,在去超商前,還將電動腳踏車停到50公尺外的停車格。(圖/翻攝Cheap臉書)

臺灣的交通亂象多次受到外媒批評,甚至被稱作「行人地獄」。百萬網紅Cheap在3日分享驚人一幕,他看到一位疑似日本籍的媽媽,帶女兒到超商購物,但卻把車子停到50公尺外的停車格再走回來。讓他忍不住直呼,「衝擊性太高」。

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他近日經過天母的一家超商,看到一對母女騎電動腳踏車來買東西,她們講日文,女兒先下車走進去,結果媽媽竟然把車停在50公尺外的停車格再走回來,「衝擊性太高了」。

他接着表示,臺灣日常的標配,應該跟照片中的機車一樣停在人行道、汽車停在門口一樣,反正「買一下東西而已」、「大家都這樣」。且臺灣違停成本低,不是不能檢舉,就是很難檢舉,民衆會覺得檢舉制度形同鼓勵違法,且要拍攝三分鐘連續違停影片才能立案,纔會出現亂停亂象。

Cheap稱,日本人光有違停的念頭就會冒冷汗,加上「不給別人添麻煩」的民族性,因此就算沒人看到也會去找停車格。他最後忍不住嘆道,「所以交通會亂,根本不是機車本身,而是騎的那個人?不過還是臺灣舒服,贊啦!」

文章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身爲天母國人,我認真說,日本人真的很少被臺灣人同化,其他美國、法國、德國,越來越多人被同化」、「臺灣是隻要我喜歡,怎樣都可以」、「我也是會停很遠走過去,被家人當作神經病XD」、「文化的問題,只要大家都這樣做,反而守規矩的變成怪人,這點就很可悲」。

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過去曾指出,人行道指爲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違規臨時停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違規停車者,違反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駕駛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