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做事卻遭冠貪汙犯!關12個月到極限 柯文哲嘆:真的快吐血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弊案,今下午傳喚時任臺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作證。庭末,柯文哲表示,他擔任市長指示認真做事而已,卻被冠上貪污犯,「真的快吐血」,並稱被關12個月已經到極限了。
柯文哲先嘆一口氣後,表示只是認真做事而已,市長室列管的案子有1萬8千件、1萬9千件,他們日夜匪懈,怎麼會被冠上貪污犯,「真的快吐血」、「我被關12個月已經到極限了!」
柯文哲指出,業者能不能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所有來作證的公務員都說土地所有權人來申請是權利,審議是都委會的權限,公務員說合法,檢察官卻說是非法,律師如今在幫他爭執是合法的,而他已經被關押12個月,現在討論被押理由有沒有法源,又連續說2次「這是什麼世界!」
檢察官迴應,市府爲京華城舉行不公開晨會是獨一無二的,且結論被外流給外部人士,也就是時任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此時,柯文哲插話表示,他要一個個回答,京華城不公開晨會是記載於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的手機上面,但到底有沒有排進去、有沒有討論、有沒有結論,這個要先確定。
柯文哲說,他雖然是醫學專家,但醫學以外的,他不一定是專家,尤其他做第二任市長時學乖了,「不會的不要『假會』(臺語)」,所以便當會決議,大部分都照局處提供的提報單上面念。
檢察官再回應,關於京華城不公開晨會,檢方有查證,陳俊源說有從市長室秘書拿到結論,且2020年2月20日還有舉行不公開晨會的會前會,陳俊源同年月25日有拿到會議紀錄,檢方純粹是根據證據來解釋。
柯文哲反擊,「陳俊源來作證,爲什麼不問清楚」,陳俊源是跟誰拿的?市長室秘書是誰?哪個秘書?到底是什麼資料?有證據就拿出來,且市長室秘書與市長不一樣,也與市長指示秘書不一樣,不能因爲從秘書那邊拿到,就認定是市長給的或指示的。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左)因京華城案羈押於臺北看守所,上午到臺北地院出庭。記者蘇健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