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蛇狠推6陸女害溺斃!船東槍斃 船員判無期...坐牢20年獲假釋
2003年震驚全臺的人蛇集團狠推6名大陸女子溺斃案,船東王中興、船員柯清鬆爲躲避海巡艦艇,強推船上13名欲偷渡來臺的陸籍女子落海,最終釀6人溺死,王遭判死刑2005年已槍決伏法,柯因供出真相判無期徒刑逃死,其服刑逾20年,10月15日獲法務部覈准假釋出監。
2003年8月26日,26名大陸女子凌晨分乘2艘舢舨打算偷渡來臺,因海巡艦艇發現展開追捕,舢舨逃到通霄外海,不久多人落海6人溺死,生還者指控被船東、船員強推下海。
苗栗地檢同年9月起訴指出,葉天勝8月26日駕駛「漁舢港外五七四號」舢舨,載船員曾炯銘;王中興則駕駛「漁舢港外二二二號」舢舨載船員柯清鬆,2艘舢舨在臺灣海峽中線海域,從大陸漁船接駁共26名大陸女子,意圖載往沿海搶灘偷渡。
王中興的舢舨因遭海巡巡邏艇追逐,還未到達岸邊,海水仍深,與淺灘還有段距離,王連續喝令13名大陸女子跳海,釀6人溺死。倖存的7人指控,王中興、柯清鬆將她們全部驅趕下水,有的被強推,有的被2人拉扯或踢下水,她們落水時水很深,根本踩不到底。
苗檢當時依殺人罪起訴王中興、柯清鬆,均求處死刑;苗栗地院當年依刑事訴訟法新制實施後交互詰問、密集審理,王中興始終不認罪,柯清鬆至審理最後一天交互詰問時當庭淚崩,說出船長推人真相,苗院一審依殺人罪判王死刑、柯無期徒刑。
上訴臺中高分院二審後,二審以王中興、柯清鬆對猶豫的大陸女子或推或擠,女子落海求救也不拋下救生器材,導致6女溺斃,痛斥手法毫無人性,仍判死刑、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2004年駁回確定,王中興2005年1月在臺中監獄槍決伏法。
柯清鬆2003年落網遭羈押、2004年判無期確定後,入監執行逾20年,法務部今年10月15日覈准其假釋,經臺中高分檢檢察官聲請保護管束,臺中高分院認爲聲請爲正當,裁定柯清鬆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船東王中興(右)狠推船上偷渡的陸籍女子落海,釀6人溺斃,王被依殺人罪判死刑,2005年已槍決伏法。圖/報系資料照
船員柯清鬆(左)因供出實情最終逃死判無期徒刑,他入獄超過20年近期獲假釋出監。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