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出軌「慾火燃燒」 小王急滅火:讓我撲倒你

臺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婚姻遭第三者介入,因此飽受精神折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婚姻遭第三者介入,因此飽受精神折磨,他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勇(化名)不倫,互傳露骨情話與私密照,甚至多次發生性關係,嚴重侵害其配偶權,向法院求償650萬元精神慰撫金。然而,法院審理後認定,雖證實兩人關係逾越一般友誼,但精神損害應適度衡量,最終判阿勇賠償阿德25萬元,可聲請假執行。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2011年結婚,婚姻關係持續至今,兩人育有兩名子女。然而,自2024年起,小美開始與阿勇頻繁聯繫,雙方不僅互傳親密訊息「像冰棒一樣硬」、「弟弟喜歡冰冷的感覺也喜歡被夾緊」、「讓我撲倒你」、「快來吸我弟弟」、「我很容易被你征服」等與生殖器照片,還多次外出約會,甚至發生性行爲,嚴重破壞家庭和諧。此事導致阿德情緒崩潰,出現失眠、焦慮等症狀,須尋求精神科治療,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阿勇賠償650萬元。

對於阿德的指控,阿勇則全盤否認,他辯稱與小美只是朋友,對話內容僅是開玩笑,雙方並未發生性關係,亦無逾越普通交友範圍。他更強調,自己並不知悉小美已婚,並無主觀上的惡意,不應構成侵害配偶權。即使法院認定應給予精神慰撫金,650萬元的金額過高,應予酌減。

法院審理後發現,雙方LINE對話內容確實曖昧露骨,2024年3月間,小美頻頻向阿勇傳送「今天也是很愛你」、「親我」、「我要去洗澡了 愛你」、「舔吸你喜歡」等訊息,阿勇則迴應「睡前先親一下」、「我們的甜蜜時光是我每天動力的來源 我愛你」,甚至傳送下半身裸露照,並稱「下回再搖弟弟給你看」、「小雞很快長大」。此外,兩人還曾拍攝親密合照,小美更曾向阿勇表示「慾火燃燒」、「我們就是色色的情侶」,種種跡象顯示,兩人關係確已超出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圍。

法院認爲,婚姻關係應以夫妻忠誠爲基礎,雙方應共同維護家庭圓滿與安全,若第三者介入,嚴重破壞配偶權,則應負起法律責任。雖然阿德求償650萬元,但法院衡量實際影響後,認定適當的精神慰撫金爲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