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對嚴重家暴犯罪絕不姑息

本文轉自:人民網-觀點頻道

餘心萍

8月24日,河北省滄州市孟村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8月22日,我局接報警,某小區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劉某某死亡。接警後,公安機關依法開展現場勘查、調查取證等工作,將犯罪嫌疑人金某、張某抓獲,並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劉某某年僅25歲,正處於大好年華,卻死於非命,刺痛人心。劉某某死於何因?“經法醫檢驗,劉某某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由此可推斷,她生前遭遇了極爲殘忍的暴力虐殺。目前,劉某某的丈夫金某、金某的母親張某已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劉某某之死,與家暴有關。警情通報提到一個細節,“公安機關正在會同婦女權益保護部門,對劉某某被家暴相關情況深入開展調查。”另據報道,有知情人表示,男方對女方有過家暴行爲,“最開始這個男的打她,她會跟家裡說。後來就不說了,都是自己悶着。”如此種種,都印證了金某對劉某某的家暴絕非偶一爲之,而是家常便飯。

劉某某被害事件,又不能歸於簡單的家暴。而劉某某“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對方下手之狠毒,此事性質之惡劣,絕非一般的家暴行爲。

值得一提的是,警情通報稱:“爲依法嚴格公正辦案,經滄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轄,此案件移交肅寧縣公安局進一步偵辦。”移交異地公安偵辦,有其必要。一方面,有報道稱,“犯罪嫌疑人金某系當地檢察院勞務派遣人員,工作崗位系第三檢察部普通工作人員。”異地偵辦,可排除干擾。另一方面,此事民憤極大,引發公衆強烈關注,通過異地偵辦,最大程度抵達公平正義,可更好慰藉受害者,給公衆一個交代。

家庭暴力絕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爲,甚至涉嫌嚴重犯罪。對此必須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嚴懲犯罪分子,才能形成震懾效應。

懲處家庭暴力犯罪,原則是罰當其罪。家庭不是暴力的遮羞布,肆意踐踏他人尊嚴、健康乃至生命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依法懲處,才能彰顯對嚴重家庭暴力犯罪堅決從嚴懲處的鮮明態度,以及強有力震懾犯罪,警示施暴者和潛在施暴者不要以身試法。

2024年,公安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家庭暴力告誡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旨在進一步發揮家庭暴力告誡制度作用,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具體到劉某某被害事件,金某及其母親必將受到應有的法律懲處。而需反思的是,金某長期家暴劉某某,爲何一再逍遙法外?家暴告誡制度爲何未能發揮作用?

劉某某被害事件再次提醒世人,反家暴任重道遠,懲治家暴犯罪堅決從嚴。反家暴是一場持久戰,需要每一名公民、每一個機構都成爲“吹哨人”。築牢法治防線,讓“家”成爲避風港而非暴力的溫牀,這是底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