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14歲女孩被毆打事件,讓人既心痛又痛心
餘心萍
近日,四川江油一名14歲女孩在校外被毆打。目前,全部涉案人員均已到案,相關部門同時積極介入,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處罰的決定;對劉某乙及其餘圍觀人員批評教育,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根據通報可知,受害人被打得“頭皮、雙膝等多處挫傷”,“經鑑定爲輕微傷”,足以說明劉某甲等人行爲之惡劣。以大欺小,恃強凌弱,挑釁法律,劉某甲等人被處理,可謂咎由自取。
受害人被羣毆的遭遇,令人心痛。14歲的花季,正是茁壯成長的年齡,卻無端遭受毆打,不僅身體留下傷痕,心理更留下創傷。當前,要儘快對受害人展開心理疏導,真正走進受害者的內心,用溫情而高效的疏導措施,助她早日走出心理陰影。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方式,撫慰受害者家人,幫助他們撫平傷痛。
這起事件也讓人痛心,折射出的問題值得深思。未成年人之間,有了矛盾不是採取正確手段,而是“搖人”毆打對方,這是什麼邏輯?辱罵、威脅之後還不過癮,並施行毆打,誰給劉某甲打人的底氣?
近年來,國家加大力度治理校園欺凌,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面向所有教職員工和家長定期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專題培訓,提升識別、應對能力以及干預處置水平。此次圍毆事件儘管發生在校外,但根子在校內,學校和家庭都逃脫不了干係。
有一個細節是,一段視頻顯示,其中一名施暴者稱,“又不是沒進去過”。如此輕佻,蔑視法律,令人不寒而慄。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明確規定,對於14週歲至16週歲以及16週歲至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14週歲至16週歲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執行拘留。
法律與時俱進,可更好呵護未成年人成長。正如業內人士所稱,“規定既延續了保護未成年人和人道主義的立法初衷,同時又留有餘地,避免以年齡‘一刀切’,一概不執行拘留,避免傳遞‘法不責幼’的錯誤信號。”
本案中劉某甲等人被拘留,也是有原因的。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施暴者實施毆打行爲,倚強凌弱,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因此從重處罰。
懲,爲了拯。劉某甲、彭某某除了被行政拘留,還將被送往專門學校進行矯治教育。從精準懲戒,到剛性矯治,再到嚴加防範,才能更有震懾效應,也更能有力有效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說到底,懲戒並非終點,而是教育的延續。防範未成年人暴力,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建立堅固堤壩。每挽救一名施暴者,都是保護無數潛在的受害者;每一次成功實施矯治,都在爲社會積蓄一份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