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費要補稅 林靜儀:報稅非衛福部業務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衛福部權責是管理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有無核實申請健保費用,及其醫療程序、醫療行爲有無符合相關法規,並未涉及民衆報稅問題。 記者陳敬豐/攝影

一位女法官做了人工生殖後,報稅時發現所去院所不是「會計紀錄完備之醫院」,因此無法列舉「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須返還稅款,此案例遭立委批評制度缺陷。

對此,國健署長吳昭軍說,國健署僅管理院所是否符合人工生殖機構設立條件,無法管轄醫療院所是否依法報稅等權限,至於此判決有無可能影響改善少子化的政策,他指出,該案細節並不清楚,但可進一步與財稅單位討論。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衛福部權責是管理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有無核實申請健保費用,以及其醫療程序、醫療行爲有無符合相關法規,並未涉及民衆報稅問題。

林靜儀說,醫療費用抵稅行之有年,關於民衆報稅問題,與國稅局認定有關,醫療院所會計紀錄是否完整正確,此爲稅務機關負責,「報稅非衛福部業務範圍。」

衛福部說明,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爲限。有關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需由財政部認定,民衆可查詢財政部公佈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