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人清夢!臺中北屯半夜2點放煙火 3男辯「過生日」挨罰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北屯區崇德八路一段今天(7日)凌晨2時許有人施放煙火,時間長達數分鐘,不少當地居民半夜被驚醒,抱怨擾人清夢。警方指出,經查涉案人爲3名男子,辯稱爲慶生而放煙火,警詢後將依社維法裁罰,並移請消防局依法處置。
▲崇德八路一段今天凌晨2時許有人施放煙火。(圖/截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臺中市第五警分局表示,今天凌晨2時18分接獲民衆報案,稱崇德八路一段(崇德拖吊場附近)有人深夜施放煙火,立即派員前往查處,但到場時已無放煙火情形。
警方說,現場有3名男子,分別爲18歲李姓男子、27歲符姓男子及35歲戴姓男子,3人爲朋友關係,其中李男稱是因他過生日,3人才決定放煙火。
▲警方到場查處,發現有李等3名男子。(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全案警詢後將李等3人,依社維法第72條裁罰,可處1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依照臺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每日零時至上午6時是禁止施放具有飛行、升空效果之煙火,違者可罰3萬元至15萬元,此部分將由臺中市消防局釐清有無違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