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客人空手下注狂買504萬運動彩券 臺彩工會員工涉背信遭起訴

時任臺灣彩券產業工會黃姓員工負責督導彩券行業務,他清楚臺彩「先收錢再打單」準則,卻讓石姓顧客事前沒繳納投注金,就讓他下注56張共504萬元的運動彩券,事後石也沒付款,釀臺彩工會蒙受損失;檢方認定黃有違背任務行爲,依背信罪嫌起訴他。

檢方起訴指出,黃時任臺彩工會的區督導,負責監督轄內彩券業者門市營運,他明知彩券行在每次顧客下注時,需向客人收取費用才能操作機臺下注,也就是「先收錢再打單」準則。

黃2024年6月10日在豐原區1間彩券行時,他當時監督陳姓、洪姓行員販售彩券給石姓客人,但黃卻沒阻止並任由2名行員,順應石的要求而沒先收錢,就先替他下注56張,每張9萬元的運動彩券,一共投注504萬元,也沒回報臺彩工會。

檢方查出,黃再幫忙轉單給臺中、苗栗、彰化、及雲林等共7間彩券行,以此方式爲違背其任務行爲,石事後也沒有繳納投注金,導致臺彩工會受有504萬元損失,經臺彩工會告發才曝光。

檢方訊時,黃表示有替石下單、轉單到其他彩券行,金額共504萬元;臺彩工會也提出黃、石間LINE對話,可見黃幫下注後,纔要求石拿現金到彩券行,另黃事發後也遭調職,不久後離職,另也匯款99萬元給臺彩工會。

檢方也根據相關彩券行銀行專戶扣款情形、對話紀錄等,確認黃任內清楚客人在下注錢,需要先收款項的「先收錢再打單準則」,認定他犯嫌明確,偵結依背信罪嫌起訴他。

臺中地檢署依背信罪嫌起訴臺彩工會黃姓員工。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