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德!鴛鴦賊偷彩券行捐款箱「竊3000元」對半分 下場出爐
嘉義市一間彩券行遭1對男女偷走捐款箱。(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嘉義市某間彩券行遭2名竊賊鎖定,光天化日下,一名女子阿芬(化名)遮擋老闆視線把風,另一名男子阿國(化名)趁機拿走捐款箱,得手3000元,2人事後還開心地對半分。殊不知,沒多久後彩券行老闆就驚覺店面遭竊,趕緊報警求助。最終阿國與阿芬這對鴛鴦大盜,被依共同犯竊盜罪,分別判處處罰金2萬元、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
根據判決,這起竊盜事件發生於2024年3月某日中午12時許,阿國與阿芬共同意圖爲自己不法之所有,在嘉義市某間彩券行,阿芬在旁邊把風並遮擋老闆視線,阿國則趁機拿取放在桌上的捐款箱,偷走裡頭約新臺幣3000元,並對半分。彩券行老闆事後發覺遭竊趕緊報警。
嘉義地院審理,阿國因公共危險案件,經雲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2023年7月入監執行完畢,仍不知悔改,與阿芬不思正途獲取財物,兩人分工竊盜的行爲手段,竊取捐款箱1個及現金3000元。雖二人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彩券行老闆達成和解,最終判阿國共同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2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之新臺幣15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至於阿芬,同樣依共同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之新臺幣15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