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整治!仙桃最新通告

爲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關於“進一步規範涉企執法、監管行爲,構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部署安排,決定在全市開展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專項行動整治重點

(一)行政許可方面

1.市場主體准入和退出中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的問題。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確履行准入退出職責,拖延不辦、私設門檻、刁難企業、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財物;涉企窗口服務不優,服務承諾落實不到位,該取消的許可事項、證明事項不取消,該減的許可條件、許可程序不減,該推行告知承諾制的不推行的問題等。

(二)行政檢查方面

2.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實施行政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的議事協調機構、委託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中介機構等組織具體實施行政檢查的問題;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社區工作人員、臨時工等人員實施行政檢查的問題等。

3.檢查頻次過多,同一事項重複檢查、多頭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行政檢查事項未對照權責清單實施、未依據權責清單調整情況及時調整行政檢查事項的問題;實施未經公佈的行政檢查事項的問題等。

4.逐利檢查、任性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將入企檢查行爲作爲行政許可、行政給付等行政行爲前提的問題;違反“五個嚴禁”“八個不得”的問題等。

5.檢查標準、程序不明確,隨意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不同的行政部門沒有進行有效統籌協調,對同一企業頻繁開展各類檢查的問題;不同地區甚至同一地區不同執法人員在開展涉企行政檢查時,執行標準不一致的問題;涉企檢查缺乏計劃性和規範性,存在隨意進入企業開展檢查的問題等。

6.運動式檢查、“走過場”檢查的問題。主要包括:專項檢查不符合監管的客觀需要,未經評估、未制定計劃、未經批准的問題;“一人生病,大家吃藥”的全覆蓋、無差別檢查的問題等。

(三)行政處罰方面

7.對企業處罰依據適用不準確的問題。主要包括:在涉企行政處罰時出現適用依據錯誤,將不適用於企業特定行爲的條款拿來作爲處罰依據的問題等。

8.自由裁量權濫用的問題。主要包括:不認真執行首次輕微違法免予處罰、違法行爲情節輕微或者社會危害較小可以不實施處罰的問題;未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隨意確定處罰額度,對相似違法情形的不同企業做出差異較大的處罰決定,存在“同案不同罰”的問題等。

9.證據收集不規範、處罰程序履行不到位的問題。主要包括:未按規定保障企業的陳述、申辯權,在作出處罰決定前沒有充分聽取企業的意見,或者未依法告知企業有要求聽證的權利,未建立投訴舉報渠道,投訴舉報未及時處理和反饋的問題等。

10.過度執法、粗暴執法的問題。主要包括:行使對企業影響重大的處罰決定前,未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缺乏必要的內部審覈和監督機制的問題等。

11.對企業趨利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違規異地執法的問題。主要包括: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以罰代管、重複罰款的問題;對不同企業區別對待的問題;執法部門違反地域管轄原則,在沒有明確管轄權的情況下異地執法,隨意管轄的問題等。

(四)行政強制方面

12.濫用財產性強制措施,超權限、超範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的問題。主要包括:對企業財物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手段的事實依據不充分、未達到法定情形的問題;在實施行政強制過程中,未按規定製作詳細的查封、扣押清單,沒有通知企業相關人員到場見證,在解除行政強制時也未依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的問題;對扣押的企業產品、設備等財物,沒有妥善保管,出現財物損壞、丟失的問題;該依法拍賣處理的沒有依規操作的問題等。

(五)違法制發涉企規範性文件方面

13.制定規範性文件時未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歧視性對待不同市場主體、不當限制企業生產經營、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自由競爭的問題等。

14.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表彰、考覈等活動的問題等。

15.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施簡單化禁止,阻礙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的問題等。

16.在規範性文件中,爲第三方機構違法設立行政審批權的問題等。

17. 在開展專項整治、清理整頓等活動中採取普遍停產、停業措施的問題等。

線索受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

線索受理舉報方式

仙桃市司法局:湖北省仙桃市沔洲大道九局F棟;

聯繫電話:0728-3266321(工作日上班時間);

郵箱:xtxzzfjd2024@163.com。

注意事項

(一)受理範圍主要爲整治重點中明確的突出問題相關線索。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問題,請依法依規向有關部門提出。

(二)投訴舉報人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在接受詢問、配合調查時,應如實說明情況,提供證據,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編造虛假材料、舉報材料不實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投訴舉報人需實名,附姓名、身份證號、聯繫地址及聯繫電話,便於進一步溝通和反饋處理結果,本單位將對投訴舉報人的信息進行保密。

仙桃市司法局

2025年2月20日

來源:仙桃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