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李迎新:建議明確立法,破除“第一學歷門檻”歧視
教育部公佈的數據顯示,我國2025屆高校畢業生規模預計達1222萬人,同比增加43萬人。部分用人單位存在不招錄“本科雙非(非985和211院校)”學生,導致許多畢業生遭遇“第一學歷門檻”的現象。
全國兩會期間,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迎新表示,對求職者曾經的學歷背景設置門檻並區別對待,是對就業平等權的嚴重侵害。
她建議,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就業門檻的基本含義,規定違反者的法律責任,受害人的救濟途徑,明確細化行政處罰條款,從源頭上消除“第一學歷門檻”現象。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迎新。受訪者供圖
“第一學歷門檻”侵害就業平等權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迎新表示,“第一學歷門檻”侵害就業平等權。就業平等權即就業機會對於所有符合條件的人來說都是均等的,第一學歷既不是法定概念,也不等同於業務能力,反映的僅僅是應聘者曾經的學習經歷和背景。
而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對第一學歷設置門檻並區別對待,出現了同一院校同一專業甚至同一班級畢業的研究生,因之前的學歷不同而受到不同對待,是對就業平等權的嚴重侵害。
當前,“第一學歷門檻”已經波及除就業領域外的某些高校招收博士、碩士等其他方面。高職專科、普通本科學生通過努力獲得與其他人平等競爭的機會,卻因第一學歷低而喪失資格,導致他們自我發展與奉獻社會的積極性受到挫傷。從長遠來看,不利於社會的良性發展,甚至造成階層固化。
此外,將第一學歷作爲求職門檻,形成不合理的導向——鼓勵學歷崇拜。很多學生爲進入名校,反覆復讀。近年來,高分復讀屢見不鮮,會加劇教育“內卷”資源浪費。
明確細化行政處罰條款,從源頭上消除學歷歧視
李迎新表示,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法律雖然規定了“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違反本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無相應的行政處罰條款,對於用人單位設置“第一學歷門檻”並無明確禁止,也沒有確切的定義、認定標準、救助體系等。
有些企業的網申系統要求求職者填寫第一學歷畢業院校,並在後臺設置篩選工具,只選擇目標院校的求職者。在人才選拔時也存在偏見和誤區。
她建議,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明確就業門檻的基本含義,規定違反者的法律責任,受害人的救濟途徑,明確細化行政處罰條款,從源頭上消除“第一學歷門檻”現象。
相關部門也要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治理,通過聯合督查,派員檢查、抽查等形式,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管,發現“問題單位”,嚴厲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開通社會熱線,明確舉報必查、違法必究,遏制就業門檻現象。
同時,高校也要維護好畢業生就業權益,對校園招聘活動中的“問題單位”,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納入招聘“黑名單”。向畢業生普及有關就業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提供諮詢、援助服務,提高學生的識別和應對能力。
新京報記者 吳夢真 編輯 楊海 校對 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