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棒狂毆爆頭慘亡!23歲媽虐死1歲5月兒 2度求交保都遭駁回

▲23歲的吳女涉嫌虐死兒子,當時前往殯儀館認屍。(資料照/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23歲吳姓女子2024年間長期對1歲5個月的兒子施虐,不僅持鋁製球棒4度毆打男童,還兩度將他舉高重摔在地,導致男童顱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處挫傷,送醫不治身亡,吳女被依妨害幼童發育致人於死罪起訴,目前仍在橋頭地院審理,吳女羈押期即將屆滿,她向法院聲請交保遭到駁回,吳女不服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髮現,吳女在寫給法院的「悔過書」中,有許多證據仍需要傳喚證人釐清,因此駁回她的抗告。

據瞭解,吳女從2024年6月間起,就多次凌虐男童,包含徒手或拿曬衣架毆打男童頭、臉以及軀幹四肢,造成男童全身多處擦挫傷,此外,吳女還於同年10月某日起至20日間,4度拿鋁質球棒毆打男童腰部、臀部、身體等處,其中1次李男也在場,卻袖手旁觀,且兩人因怕犯行暴露,始終不將男童送醫治療。

直到11月6日,吳女再度情緒失控,用雙手將男童從嬰兒牀上托起,讓他面部朝上,將男童水平捧高到她頭部高度,再摔到房間地板上,隨即抱起男童又重複摔了1次。男童歷經長期凌虐又遭2度重摔,導致顱骨粉碎性骨折、左側硬腦膜下腔出血、腦髓腫脹、雙側視網膜出血,頭、臉部至全身上下有多處大面積挫傷等傷害。

吳女後來通知李男回家,兩人騎機車將男童載到醫院急救,男童急救11天后,仍在11月17日凌晨1時20分因顱腦損傷死亡,吳、李兩人也因涉嫌傷害致死等罪遭起訴。

全案目前仍在橋頭地院審理中,但吳女的羈押期即將屆滿,她向橋院聲請交保,她認爲自己坦承犯行,而無串證之必要,且家裡經濟能力不佳,並無逃亡之能力,希望停止羈押,但被橋院駁回。

吳女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發現,吳女寄送給法院的「悔過書信」,充斥被告就自身何以爲本案客觀犯行之種種解釋及理由,而有待傳喚證人到庭證述等調查方式予以釐清,所以認爲吳女仍有串、滅證之虞,原審尚無違誤,所以駁回她的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