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遭拒竟想「玉石俱焚」!桃園男狠刺她一刀 殺人未遂續押中
桃園姜姓男子追求心儀陳姓女同事遭拒,自2024年9月起改以傳訊息、監視等方式跟蹤騷擾,今年3月間姜男疑似由愛生恨,同月26日下午趁陳女在手搖飲店前點餐時,持水果刀刺向陳女背部後自刎,所幸2人性命無礙,桃園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等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30歲姜男與被害的29歲陳女曾在同家公司任職,姜男因爲愛慕她,自2024年9月起至今年3月26日下午行兇前,連續以傳送line訊息或電話簡訊,以及監視等方式,對陳女實施跟蹤及騷擾行爲。
2025年3月26日午後3時10分左右,見陳女出現在桃市桃園區寶山街的清新福全手搖飲店,姜男竟趁她停妥機車,站在櫃檯前專注點餐之際,持預藏的水果刀,措不及防地朝陳女背部猛刺一刀,陳受傷倒地後,姜也持刀朝自己胸口自刎,警方據報到場見2人倒地不起,趕緊通知119,所幸2人送醫後性命無礙。姜男送醫治療後遭檢方聲押獲准。
檢方起訴移審後,面對法官訊問,姜仍矢口否認犯行,但根據證人陳述與其他相關證據,有合理理由相信他涉及殺人未遂與跟蹤騷擾等重罪,且曾於案發後自殘,顯示可能意圖規避責任或毀滅證據,有滅證與逃亡的風險,因此自5月27日起繼續羈押3個月。
姜男上個月24日以「從小因心理狀況製造不少問題,雖有輕生念頭但不曾傷害他人,現已懺悔,經監所老師輔導與鼓勵,及對家人的思念,已有勇氣面對一切重新開始,希望能有機會好好對待父母,善待家人,面對自己」等主張,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
法官認爲姜男除了有規避刑責及湮滅證據意圖,且曾多次騷擾被害女子,知道她住在哪,再次犯案性相當高,考量姜的罪嫌重大,有逃亡、滅證與再犯之虞,認爲無法以具保或責付等手段取代羈押,爲確保審判與公共安全,已駁回姜男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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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姜姓男子2024年9月起心儀29歲陳姓女同事,求愛遭拒,今年3月26日下午3時餘趁陳女購買手搖飲時持刀猛刺。記者周嘉茹/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