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祖慎終追遠做錯1事 恐罰最高3千嚴重吃官司

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龜山分隊今至龜山區第五公墓辦理消防搶救演練,向民衆宣導掃墓防火觀念。圖/龜山分隊提供

清明節將至,民衆到墓地祭祖慎終追遠時,若焚燒紙錢或雜草可能導致火災,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龜山分隊今至龜山區第五公墓辦理消防搶救演練,加強周邊水源運用及熟悉救災動線,強化墓地火災搶救能力。

清明連假期間,民衆陸續至各公墓祭祖,清除墓地雜草及枯枝落葉後,時常貪圖方便而放火燃燒,或是亂丟菸蒂及焚燒紙錢後,未待餘燼熄滅即離去導致火災。龜山分隊除了編排車巡勤務外,也安排義消及防火宣導隊於公墓周邊宣導民衆防範火災,建議民衆以花代香,紙錢可交由環保單位集中焚燒,若燃放鞭炮可使用電子音效替代。

桃園市消防局因應清明掃墓季,日前已提前部署清明防火計劃,平假日至各大公墓、野地等重點區域進行車巡、駐守勤務,並派出無人機空中監控與科技執法,今年1月27日啓動清明專案以來,截至3月初已出動48架次遙控無人機巡查,若發現有違規行爲,駐點人員皆當場勸導並改善,目前尚無開罰。

龜山消防分隊長黃章瑋提醒,清明掃墓時謹記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垃圾「要」帶走。若任意燒雜草導致山林田野火警,則違反消防法第14條田野引火燃燒申請許可及安全防護相關規定,得處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如因放火致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更有可能觸犯刑法放(失)火罪而面臨刑事責任。慎終追遠祭祖時,記得「掃墓不用火,環保又平安」。

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龜山分隊今至龜山區第五公墓辦理消防搶救演練,向民衆宣導掃墓防火觀念。圖/龜山分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