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沐邦高科危險信號:多筆交易存蹊蹺 “中國版樂高”跨界光伏虛實

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樑耀丹 主編|趙妍

跨界光伏三年之際,沐邦高科(603398.SH),因爲一筆2.4億元的訂單“秒退貨”,深陷財務疑雲。

沐邦高科以益智玩具發家,素有“中國版樂高”之稱。2021年初,江西商人廖志遠入主沐邦高科。次年,上市公司斥資9.8億元現金,以高達750%的溢價收購了內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豪安能源”)100%股權,交易方爲廖志遠的南昌老鄉——張忠安、餘菊美夫婦。從此,沐邦高科正式跨界光伏,切入硅棒、硅片業務。

2024年2月,沐邦高科接到一筆2.4億元的單晶爐訂單合同,並以創下“行業奇蹟”的速度,簽訂合同後10天內發貨,且從發貨到安裝僅僅用了短短5天時間。根據行業公開信息,單晶爐設備屬於“以銷定產”的定製化產品,即便是單晶爐龍頭企業從產品出貨到設備驗收,也需要6-9個月的週期。而後,在2024年11月,這筆訂單的交易對手提出解除合同後,沐邦高科不僅爽快地“秒退貨”,並且在前期不收一分錢定金的基礎上僅收取320萬元的補償款。

今年1月,針對這筆單晶爐交易以及業績預虧等事宜,上交所對沐邦高科發出了問詢函。

3月份,在沐邦高科答覆問詢函後,自媒體“趕碳號”進一步發文了質疑沐邦高科的財務真實性。該文章指出,與沐邦高科合作2.4億元訂單的客戶——甘肅潮訊志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甘肅潮訊”),無論是財力還是施工進度都讓人懷疑單晶爐是否交付,而且合作客戶還出現了項目停工、股東撤離的情形。

清流工作室查閱歷年公告後發現,在此之前,沐邦高科可能不止一筆交易存在疑點。

一家沐邦高科的客戶,能夠找到與豪安能源原實控人的多重聯繫,而背景是原實控人存在與上市公司業績對賭的情形;此外,沐邦高科至少存在13家客戶同爲供應商的情形,部分交易甚至交易內容接近、交易金額接近,從而“相互抵賬”;這其中究竟是什麼原因,值得警惕。

定製化產品發貨“破行業記錄”

沐邦高科與甘肅潮訊的交易,確實存在不同尋常之處。

就在沐邦高科宣告這筆超兩億元訂單告吹不到半年前,上市公司在回覆上交所年報問詢函時還聲明:“公司生產的單晶爐產品屬於專用設備,公司以客戶需求爲導向,採用以銷定產的生產模式,根據客戶訂單進行生產。同時,公司主要採用‘以產定採’的採購模式,所需原材料、元器件及標準件直接向市場採購,爐體大件、爐體平臺等部分零部件向合格供應商外協定製加工。”

換言之,單晶爐產品屬於定製化產品,需要客戶下單後再進行採購以及生產。

單晶爐業務“定製化”的特點,在其他上市公司的公開信息中也有體現。

例如,全球市佔率超八成的單晶爐龍頭晶盛機電(330316.SZ)就曾披露,該公司主要產品專用設備採用以銷定產的生產模式,根據客戶訂單進行生產,並且其主營設備從產品出貨到設備驗收的週期較長,一般爲6-9個月,個別設備有可能會達到9個月以上。

另一單晶爐頭部企業——連城數控,也聲稱採用“以銷定產”的生產模式,設備流轉週期較長,從生產到發貨驗收,歷時9-17.5個月不等;

然而,據沐邦高科披露的信息,2024年2月16日,雙方經過協商簽署了銷售合同。2024年2月25日,公司就開始陸續發貨並安裝調試,運送地址爲甘肅省武威市古浪縣。2024年3月30日,沐邦高科就已經全部安裝調試完畢。

也就是說,即便是龍頭企業的單晶爐設備,從產品出貨到設備驗收也需要6-9個月,而沐邦高科從簽訂合同到安裝僅僅用了不到15天。

這批創造了“行業奇蹟”的單晶爐設備,最終在甘肅潮訊那邊也沒待太久。

根據沐邦高科的說法,由於光伏行業產能過剩導致惡性競爭,市場持續下行,甘肅潮訊採購的單晶爐投資項目投資不及預期,原規劃投資項目已不符合未來規劃,故向公司提出退貨申請。2024年11月5日,沐邦高科與甘肅潮訊簽署了《設備購銷合同之解除協議》。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晶盛機電、連城數控等單晶爐設備企業的披露信息,其與與客戶簽訂合同後會收取一定比例的定金,生產出來後還要經過調試、試運行等流程,纔會收到全款。

然而,在沐邦高科這筆交易中,上市公司不僅在發貨階段、沒收取甘肅潮訊分毫定金。就連到了對方提出退貨的時候,也一分錢沒收到。

“由於預期不會發生退貨情況,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中,並未約定退貨事宜。”沐邦高科聲稱。

截至沐邦高科3月1日披露,甘肅潮訊同意給予320萬補償款,目前上市公司僅收到200萬元補償款。

此外,由於單晶爐爲採購的配件組裝形成,沐邦高科將單晶爐拆解爲配件後,已分別退回至相應的採購供應商。

輸送業績客戶與前實控人的聯繫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這並不是沐邦高科唯一一筆存在蹊蹺的交易。

沐邦高科的光伏業務主要由2022年收購的豪安能源來開展。雙方交易時,豪安能源的原實控人張忠安、餘菊美夫婦承諾,豪安能源2022-2025年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1.4億元、1.6億元、1.8億元、2.0億元。如果達到承諾值的90%,則可以免除補償義務;若未達標,補償金額按(承諾利潤-實際利潤)×3計算,累計補償上限爲9.8億元。

2022-2023年,豪安能源未能完成目標,但其淨利潤精準卡在1.31億元、1.55億元,即均略超90%紅線。而到了2024年,豪安能源出現了虧損。

不過,雖然最終觸發了業績補償紅線,豪安能源有可能此前爲了挽救業績,已經動用了一些“非常手段”。

清流工作室發現,2024年的沐邦高科一位光伏客戶,與豪安能源原實控人存在多重聯繫。

共青城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共青城奇峰”),成立於2023年11月,註冊資本爲200萬元,由熊強和王儀勇兩位自然人分別持股80%和20%。

而就在共青城奇峰成立的次年,這家公司一舉爲沐邦高科貢獻了3178.54萬元的銷售額,成爲上市公司光伏業務的第三大客戶。

不過,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共青城奇峰的實控人熊強,可關聯到青雲譜區科頓建材商行(個體工商戶)、江西豪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南昌拾金貿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而這些公司,大多與張忠安家族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例如,據上市公司此前披露,南昌拾金貿易有限公司是張忠安之子張捷控制的企業。而工商信息顯示,“熊強”目前在該公司擔任監事,並且是該公司的前股東。

此外,“熊強”在江西豪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夥人爲鄧雪,“鄧雪”與張忠安的二姐的二兒子的配偶同名。

企查查顯示,江西豪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東“鄧雪”,可關聯到江西龍傑新材料有限公司,後者是張忠安之子張捷的配偶姚莉持股90%並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的公司。

不僅是熊強,共青城奇峰的另一位股東——王儀勇,也與張忠安的大姐的配偶同名。

鄧雪以及王儀勇,也曾在豪安能源全資子公司江西捷銳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產生交集。

而據沐邦高科信息,共青城奇峰並非上市公司的關聯方。

在隱藏的多層關係下,共青城奇峰是否專門爲了給豪安能源輸送業績而“突擊成立”?

多家交易方“又買又賣”

值得警惕的是,沐邦高科還存在至少13家“分飾兩角”、且存在相互抵賬情形的交易方——其中多數,是註冊資本較小、參保人數爲0-1人的小型貿易商。

例如,一家名爲“常州晨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常州晨羲”)的貿易公司,註冊資本僅200萬元、歷年參保人數0-1人。

常州晨羲2021年開始與上市公司合作,2022年採購了1.29億元的硅片硅棒,是當年的第三大客戶。2023年,常州晨羲又採購了合計1.3億元的單晶爐和硅片硅棒,一舉躋身上市公司當年第一大客戶。

但與此同時,常州晨羲也是沐邦高科2023年的第二大供應商,當年向上市公司供應5097.35萬元的硅料。

也正是如此,常州晨羲和沐邦高科採用“抵賬”的方式衝抵採購和銷售款,最終這個上市公司所謂的“第一大客戶”,抵賬後只需支付區區幾百萬元。

據沐邦高科公告,2023年下半年,常州晨羲由於資金壓力,無法按約定償還公司的貨款,公司暫停了與常州晨羲的銷售業務。截至2023年11月末,公司對常州晨羲應收賬款5981.68萬元,爲了及時回籠資金,公司與對方友好協商,常州晨羲以向公司轉讓硅料的方式進行抵賬。抵賬完成後公司對常州晨羲的應收賬款餘額爲636.19萬元,已於期後全部收回。

值得一提的是,常州晨羲在沐邦高科首次開展單晶爐業務的2023年,也就是自身出現“資金壓力”的當年,向上市公司一口氣“慷慨”採購了58臺單晶爐設備,合計7647.79萬元。

根據沐邦高科的說法,這批單晶爐設備最終也出現了波折。常州晨羲購買公司單晶爐及配件,系其擬與其他公司合作,投資拉晶工廠,開展拉晶業務,後因硅棒、硅片行情下行未實際開工建設,常州晨羲購買的這批單晶爐及配件全部對外銷售。

常州晨羲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客戶呢?

除了前述註冊資本200萬元、歷年參保人數0-1人外,常州晨羲由一名“陳婷”的人士全資持有。根據企查查,此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可查詢到的商業投資記錄。

常州晨羲在2023年之前的地址,位於江蘇常州鐘樓區五星街道新莊村委工業園內,隨後搬遷到了鐘樓區荊川裡61-5號。需要指出的是,鐘樓區荊川裡這個地址,是一個小區的商鋪,這個地址曾註冊過房產中介和麪館。

除了跟沐邦高科進行了大幾千萬至上億的合作之外,常州晨羲唯一可以查詢到的其他商業記錄,是在2019年6月,該公司曾中標過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的一項招標,向後者供應1臺“太陽能電池電極印刷系統”,金額45萬元。

再例如,2023年,沐邦高科向貿易商無錫鴻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無錫鴻仁”)銷售了3059.4萬元的硅片的同時,也對其採購了216.01萬元的硅片。沐邦高科聲稱,與無錫鴻仁採購、銷售硅片爲不同規格產品,硅片的厚度、電阻均不相同,由於無錫鴻仁該批銷售價格與公司生產價格相近,出於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進行硅片採購。

此外,安陽市瑞興硅業有限公司、包頭羣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旗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立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戶,也向上市公司“既買又賣”產品。其中,有些交易方“買賣”內容均爲同一產品。對此,沐邦高科解釋稱,採購、銷售爲不同規格產品。

對於這些同源客戶供應商互相沖抵應收應付款項的交易,沐邦高科聲稱:“採購與銷售均系基於各自業務類型獨立承接的訂單,有獨立業務的合同。”

當部分供應商和客戶爲同一家公司,並且交易內容相似、甚至交易金額接近,賬款互抵的交易頻繁出現時,交易真實性成了投資者尤爲值得關心和警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