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科技創新立法亟需加強
3月30日,在2025中關村論壇年會期間,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出席年會平行論壇“第二屆科技與法治論壇”時表示,由於人工智能技術迅猛發展,現有的法律制度體系難以充分應對和銜接人工智能技術所引發的各類問題,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滯後,新興領域立法亟需加強。
周光權談到的新興領域立法主要是指以人工智能爲代表的科技創新相關立法。他強調,要將法治方式融入科技創新的各個環節,這是實現科技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只有進一步完善科學技術進步法律法規體系,積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科技創新工作,才能爲強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持。此外,考慮到新興領域立法涉及面寬、相關部門多,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協同推進,需要平衡好促進科技發展和規範科技創新的關係。新技術領域的管理和立法要儘快完善,從而爲科技創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周光權指出,我國一直在持續推動科技創新領域法治化努力,相關領域的立法具有四大特色。一是近年來我國的立法積極倡導加大科技投入。我國基礎研究的研發投入迅速增長,體現了科技創新在我國的支撐性地位。二是立法強調要加快成果轉化。科學技術進步法爲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法治保障,依法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是實現科技創新價值的重要途徑。三是立法突出對人才的重視。科學技術進步法明確,國家營造尊重人才、愛護人才的社會環境,加快戰略人才力量建設,完善創新人才教育培養機制,培育符合創新發展要求的人才隊伍。四是立法重視將科技創新和科普工作一體化推進。
“雖然說高投入未必就有高產出,但是不投入就一定不會有產出。”周光權表示,立法鼓勵更多社會資金投入研發,提倡企業加強研發創新,以彌補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投入研發經費的不足。今後,應當進一步落實法律規定,完善專項制度,鼓勵國企帶頭、引導民營企業持續增加長期研發投入,切實發揮科技創新的主體作用。
周光權還指出,目前的實踐中存在成果轉化慢、政策對接協調不夠暢通,職務成果轉化的資產屬性、保值增值、審計等看法不一等現實情況,導致了不願轉、不敢轉、不好轉的深層次問題。對此,今後的立法應該持續推進和重點關注,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的收益和積極性,激發科技創新動力。同時,切實發揮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的作用,深化校企合作,推動產學研融合,加速創新成果的轉化。
人才是科技創新的關鍵所在。周光權表示,立法的另一特色是把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和使用擺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更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爲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引導實現人盡其才,爲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推進新興領域立法過程中的科普對於保障公衆知情權、增進公衆對新技術的瞭解具有重要意義,也能夠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周光權指出,2024年12月修訂通過的科學技術普及法規定,國家部署實施新技術領域重大科技任務應當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科普工作,保障公衆知情權,增進公衆理解、認同和支持。
“當前,社會各界對人工智能相關法律制度的制定充滿期待。” 周光權說,一定要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善於用法治力量推動科技創新,助力我國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全方位推動國家高質量發展和強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