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兩部門發佈通知 規範啤酒節期間住宿業價格行爲

來源: 信網 責編:陸雲琦 2025-07-07 16:19:28

信網7月7日訊 近日,青島政務網發佈《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規範第35屆青島國際啤酒節期間住宿業價格行爲的通知》全文如下。(信網記者)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規範第35屆青島國際啤酒節期間住宿業價格行爲的通知

各有關區市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住宿業經營者:

根據山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青島國際啤酒節期間住宿業客房哄擡價格行爲認定有關要求,現就規範第35屆青島國際啤酒節期間住宿業價格行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四區全域和西海岸新區中心城區(指行政區劃設爲街道的區域)範圍內的賓館酒店等住宿業。

二、控制時限

根據第35屆青島國際啤酒節舉辦時間安排,控制時限確定爲2025年7月11日至8月23日。

三、有關要求

(一)在規定範圍和時限內,各類賓館酒店等住宿業的客房價格以2025年7月1日至7日同等房型、同等服務條件實際成交的平均價格(包含線上、線下所有交易渠道的成交價格)爲基礎,上浮超過60%的,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關於構成哄擡價格行爲漲價幅度界定問題的意見》(魯價調發〔2005〕65號)的規定,認定爲構成哄擡價格違法行爲,將依法依規納入失信記錄。如7月1日至7日期間未成交的,原則上以7月1日前最後一次實際成交價格爲基準價格。

(二)各有關區市的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價格政策宣傳,引導有關住宿業經營者從維護青島旅遊環境和住宿業長遠發展的大局出發,自覺承擔規範旅遊市場價格秩序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責任,嚴禁相互串通、哄擡價格、擅自散佈漲價信息。

(三)有關住宿業經營者要嚴格落實價格公示制度,線上、線下均實行明碼標價,標價內容需真實、清晰、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同時完整保留客房價格結算資料,以備覈查。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3日。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來源:信網 編輯:陸雲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