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清華大學!“總裁研修班”蹭清華熱度,被罰10萬元

夏秋季,一些在京知名高校迎來校外人員培訓參觀的高峰時段。個別與名校並不相干的經營者卻利用消費者對“頂尖教育資源”的嚮往,打着名校旗號組織開展“總裁班”“研修班”“訓練營”等培訓活動並收取高額費用,發放無效的“結業證書”,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查辦了一起違法經營者利用清華大學中英文名稱、校訓以及二校門圖片等實施混淆行爲的典型案件。

2025年7月,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某名稱中含有“清大”的教育科技公司採用多種手段,將自己“包裝”成爲具有清華大學背景、與清華大學關係密切的單位,面向社會開辦“高端”“總裁研修班”,收取高額費用,使參訓學員權益受損。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經過執法人員“抽絲剝繭”,梳理出此類公司的招生“套路”和宣傳“伎倆”。

套路一

開辦“高端”培訓項目。利用部分消費者存在“學歷/經歷崇拜”“能力提升速成”心態以及“圈子文化”社交需求,開設收費昂貴的“XX總裁班”等“高端”培訓項目,宣稱由清華大學等名校教授或在校高考狀元授課,明確限定報名條件,使培訓項目看起來更像是“精英人士的聚會”“高端人才的搖籃”,引誘消費者報名參加。

套路二

傍“名校”背景。在公司名稱、微信公衆號、培訓班名稱中故意加入“清大”等易混淆的簡稱,在活動通知或宣傳材料中多次提及名校名稱或使用名校的英文名稱,“培訓方向”也指向學校的學科專長,如“高級工商管理”“建築業”等,使不明就裡的消費者確信該公司具有名校背景,要參加的培訓活動就是與名校合作舉辦。

套路三

營造“文化積澱”。將公司註冊經營地址設置在名校周邊的科技園區、將名校“校訓”引用到公司簡介中,將自己“包裝”成爲具有名校“文化積澱”的教育培訓企業,向消費者暗示公司的實力及背景“毋庸置疑”。

套路四

場所“巧妙”關聯。通過組織學員在名校校區周邊培訓學習、在名校校園內標誌性建築前合影、在培訓班合影中標註名校名稱等方式,讓消費者聯想到其與名校的關係,打消了質疑公司背景、資質的顧慮。

套路五

頒發“有分量”的結業證書。學員按照要求參加完培訓後,會被隆重授予印有“清大”等字樣、看似被名校認可的“EMBA課程結業證書”,使學員對該公司提供的就是名校的教育培訓服務“深信不疑”。

以本案爲例,經市場監管部門向清華大學相關部門進行覈實,該教育科技公司與清華大學之間不存在任何從屬及關聯關係,該公司並不具備EMBA學位授予資格,清華大學從未授權其以清華大學名義組織開展培訓、研學活動併發放相關證書,未指派相關教授、學生等參與授課,也未向該公司提供過培訓、經營場地。

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互聯網平臺上“蹭名校”“傍名校”開展培訓活動的廣告宣傳、信息資訊屢見不鮮。在選擇參加培訓等活動時,一定要擦亮雙眼,警惕培訓機構“碰瓷”名校行爲,特別是涉及名校的培訓活動,要認真核實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切勿“望文生義”,以免陷入不法經營者的層層套路。

涉及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的培訓活動,消費者可通過其官方網站“繼續教育”版塊查詢由學校組織開展的培訓項目信息並進行報名。個人入校可通過“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微信公衆號下的“參觀清華”“參觀北大”菜單進行實名預約;團隊參觀可通過清華大學官方網站“校園參觀”版塊(或“清華大學校園參觀預約系統”)、北京大學官方網站“訪客”版塊進行預約。

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與教育、文旅、公安等部門協作,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首都市場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