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換身分」唬爛假情報詐千萬獎金 軍情局2軍官下場曝光

▲2名軍情局校官虛構情資詐領獎金,但因繳回犯罪所得,獲最高法院輕判定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軍事情報局上校蘇永玲、中校蘇薪名,聯手自2018年起虛構有中共情報員的相關情資,詐領軍情局上千萬元獎金,再挪爲私用。檢方提起公訴後,蘇女一審遭重判7年、蘇男判刑6年,上訴二審後,2人陸續繳回犯罪所得,二審減輕改判蘇女3年2月、蘇男判刑5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本案因涉及國家情報機密,採不公開審理,判決內容也封鎖。據瞭解,蘇女、蘇男因是在軍情局同期受訓的學員,彼此熟識。而蘇男利用情報人員的優勢,上網購買或蒐集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證提供給蘇女,假裝是蘇男引介大陸地區人民,並由蘇男提供網路搜整或自行編撰而來之大陸地區軍港軍艦船舶動態等資訊給蘇女,再向上陳報軍情局。

此外,蘇女也上籤呈,獲得同意將蘇男蒐集來的大陸人員列爲軍情局試用情報員,再由蘇男以切換帳號、一人分飾兩角的方式,虛構不實對話紀錄,假裝成功收買大陸情報員的訊息,藉此由蘇女向軍情局申報獎金,總共新臺幣654萬3,793元、美金14萬4,800元,合計約新臺幣1100萬元。

案經軍情局察覺有異後,報請士林地檢署查辦,檢方帶回蘇女、蘇男後,發現2人確實有鬼,因此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提起公訴。一審將蘇女判刑7年、褫奪公權6年,蘇男遭判刑6年、褫奪公權5年。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蘇女繳回犯罪所得約85萬餘元,至於蘇男也繳回犯罪所得1014萬餘元。二審因此予以減輕,改判蘇女有期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3年,蘇男也改判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定讞。